妨害清算罪(妨害清算罪的典型案例)
刑法中妨害清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刑法關于妨害清算罪的立案標準的規定:根據我國相關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價值50萬元以上財產,或對涉及金額50萬元以上的資產負債表或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在清償債務前,對公司、企業價值50萬元以上財產進行分配的,或存在其他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情形的,應予立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條
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隱匿財產價值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涉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價值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累計在十萬元以上的;
(五)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應清償的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得不到及時清償,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我國刑法規定的" 妨害清算罪" 有哪些
我國刑法對妨害清算罪既遂的處罰規定: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存在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等行為,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妨害清算罪的相關標準是什么?
根據法律規定,妨害清算罪的刑法裁量有: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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