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網(遺囑網上登記)
國內可以立網絡遺囑嗎?
國內有遺囑網站的,這些網站不是幫你立遺囑,而是存儲,轉達,就是以防萬一,如果沒事還可以放一些資料,我用的天使委托,你看看吧,我主要感覺挺溫暖的。
網絡遺囑有什么特點?
判斷遺囑是否有效的關鍵在于,立遺囑的人是不是出于真實的意愿作出,錄音、口頭和代書遺囑都需要有兩個以上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才能有效,因為這類遺囑內容容易被篡改和偽造。而網絡遺囑不能證明立遺囑人是否出于真實的意愿,不具有法律效力。
網絡遺囑保管箱網站如何確認用戶離世?
有很多方法的啊,第一:
如果在你設置的時間沒有登陸的話,他會發郵件提醒你:
如果郵箱提醒還是沒登陸的話,他會打短信,電話提醒你:
如果無法聯系的話,他會以朋友身份給你第一,二,三聯系人來確認用戶是否死亡.
第二:有親友去世,可以嘗試聯系網絡遺囑網,傳真死亡證明材料及身份證,網站客服確認后,按身份證(或軍人證、駕駛證、護照)號碼進行搜索
第三:.定期從相關部門官方數據庫搜詢近期死亡人員信息(如公安、保險、監獄、司法、媒體等部門)
網絡遺囑網里面的網絡墓園怎么使用?
那是一個虛擬墓園,里面可以設置很精美的背景圖,以及寄語,還可以長期保存!

人生黑匣子網絡遺囑安全嗎?
如果臨死前有兩位見證人見證的話,就算遺囑。
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5項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于口頭遺囑有易于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后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還規定了公證、自書、代書3種形式;并規定,在生命垂?;蛘咂渌o急情況下,可以口授遺囑??谑谶z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并作證。危機解除后,口頭遺囑無效。
擴展資料:
遺囑的法定形式
遺囑的法定形式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五類。
1、證遺囑:即經過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它在各種中效力最高。當有其他形式得遺囑與公證遺囑發生沖突時,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
2、自書遺囑:是由遺囑人親自書寫、簽名,并注明年、月、日。注意:如果是老兩口(夫妻)共同立的遺囑,則必須兩個人親自簽名,不能由一個人代筆,一般應按指印。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4、錄音遺囑:應該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現場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一般是在危急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但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危急解除后,遺囑人能用書面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許多年輕人開始立遺囑,他們對“數字遺產”是怎么考慮的?
我們首先來考察一番“遺囑”的概念:
字面意思,指的是“臨終囑托”;
換言之,我們可能得要在“關于個人財產的囑托”之外,拓展一番它的外延,它還包括財產以外的其他“囑托事項”。
最常見比如,“是否進行人體器官捐獻”,“葬禮采用何種形式”,“債務如何處置”,……等等。這些事項,就跟我們經常提及的財產,如房產、銀行存款等有所不同。
另外比如“數字遺產”,諸如我們個人的各類社區平臺ID(當中既可能包含各種內容,也可能還包含數字貨幣存款),作為另一種與常見財產有所不同的事項,也同時構成今天“遺囑”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我們還要討論一番“遺囑”的形式。
固然,存在種種對內容作出垂直規定的“遺囑網站”;但其實,更好的“遺囑”載體,無疑應當是我們自身與遺囑相關人緊密聯絡互動的那個社區平臺。
“遺囑”在相關互聯網社區平臺上面、在某個聯系網絡中曝光的同時,它其實就立即產生了法律效力——至少,在能夠被法官作出認定的意義上,應當是如此。
最后,其實還剩下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需要討論:
如何認定“遺囑”出自本人意愿?
傳統紙質“遺囑”,上面縱然簽章、簽字,甚至縱然被公證機構公證,也其實仍然難以就確認,它代表了那個簽字人的真實意愿;
紙質“遺囑”,總是能夠被輕易偽造。
現代網絡“遺囑”,縱然可以建立起漫長的歷史記錄,但那個認證為某人的賬號是否真系本人在用、內容是否確為本人發布,顯然也是個未知數;
網絡“遺囑”,同樣能夠被輕易偽造。
但如果一份“遺囑”(廣義的種種“囑托”)發布在互聯網社區當中,得到了眾多關聯人的“確認”、“響應”;并且,眾人也產生了一個漫長的歷史動態記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份“遺囑”的可信度無疑立即能變得高上許多。
此外,“視頻遺囑”,相對來說、比起文字來,也能增加許多說服力。
當然,歸根結底,所謂人的“意愿”,它其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經常是變化莫測的;從而讓其臨終時對眾多事項的決定,在“意愿”隨機性的意義上看、包括在“死無對證”意義上看,也其實顯得有些“無足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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