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國家規定(產假國家規定幾個月)
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國家規定的法定產假為98天。根據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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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產假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國家的產假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最新產假規定規定,生育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可享受98天產假,產前15天,產后83天。如果難產或多胞胎,可以多放假半個月,多胞胎按胎數增加。晚婚晚育的,按當地標準會增加休假,有的地方可延長至4個月。
產假一般從分娩前的半個月到產后的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的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也不得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度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國家規定的產假
國家規定的產假為:
1、女職工生育后,應當依法享受98天的產假,難產的和生育多胞胎的,產假會進行相應的增加;
2、女職工懷孕后,未滿4個月流產的,應當享有15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的,應當享受42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現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到底是多少天
根據政策,國家規定產假為98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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