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導組是干什么的(中央督導組主要管什么事)
中央巡回督導組的工作職責
·傳達中央有關精神和工作要求,了解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的執行情況,督導各地和有關單位抓好落實。
·督促省區市黨委,有關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有關中管金融企業、中管企業黨組(黨委)搞好兩批教育實踐活動的銜接,檢查第一批活動“兩方案一計劃”的落實情況。
·了解掌握省區市和有關單位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進展情況,發現和分析研判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對省區市黨委和有關單位黨組(黨委)派出的督導組進行業務指導,做到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審核地市委書記對照檢查材料,抽查市、縣兩級和有關單位黨委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干部的對照檢查材料、整改方案。
·參加省區市和有關單位教育實踐活動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參加部分市、縣黨委班子和有關單位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
·總結推廣省區市和有關單位教育實踐活動典型經驗,及時向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督導組是干什么的 督導組的定義和工作范圍
1、督導組是由相關部門組成的一個督導小組,對地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等,其職能范圍應當比督查組/督察組的職能范圍要小。
2、督察組更傾向于地方有違法亂紀行為時進行的檢察。“相較而言,督察組權力更大。”“督察組針對性更強,主要查具體的事情,針對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予以公示,督促整改。”從本質上,者督察更側重于事后或事中的一種檢查,是已經發生了問題,出了苗頭再進行督查,這個效果肯定是大打折扣。
3、督查組是例行檢查,上級查看下級工作有何問題,政策落實情況如何,幫助解決督導組和督察組/督查組一樣,也并沒有限制使用范圍。
中央巡回督導組地址郵編是什么?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府學胡同甲2號(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郵編:100035
中央巡回督導組的工作職責:
1.傳達中央有關精神和工作要求,了解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的執行情況,督導各地和有關單位抓好落實。
2.督促省區市黨委,有關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有關中管金融企業、中管企業黨組(黨委)搞好兩批教育實踐活動的銜接,檢查第一批活動“兩方案一計劃”的落實情況。
3.了解掌握省區市和有關單位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進展情況,發現和分析研判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4.對省區市黨委和有關單位黨組(黨委)派出的督導組進行業務指導,做到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5.審核地市委書記對照檢查材料,抽查市、縣兩級和有關單位黨委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干部的對照檢查材料、整改方案。
6.參加省區市和有關單位教育實踐活動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參加部分市、縣黨委班子和有關單位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
7.總結推廣省區市和有關單位教育實踐活動典型經驗,及時向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中央督導組直接向中央匯報嗎
是。
,向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赴浙江督導組匯報工作。
中央巡回督導組雖然重在督促指導省級黨委(黨組),并不意味著只有“面”上的工作。實際上,他們也常常直插一線,深入“點”進行督導,以點帶面開展工作對于“點”上督導形成的意見建議,中央巡回督導組一般通過相關地方單位黨委黨組派出的巡回指導組向下傳達,避免多頭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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