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是是什么意思(離岸公司的定義)
離岸公司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離岸公司是泛指在離岸法區內依據其離岸公司法規范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當地政府對這類公司沒有任何稅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費,同時,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為其設立銀行賬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離岸公司具有高度的保密性、減免稅務負擔、無外匯管制三大特點。“離岸”的含義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離岸公司,是指在公司注冊地以外經營,不能在注冊地經營的公司。世界上離岸金融中心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塞舌爾群島、薩摩亞群島、馬恩島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離岸公司是什么意思?
離岸公司是泛指在離岸法區內依據其離岸公司法規范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當地政府對這類公司沒有任何稅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費,同時,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為其設立銀行賬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具有高度的保密性、減免稅務負擔、無外匯管制三大特點。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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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離岸公司呢?
離岸公司是指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法人。
離岸公司一般是具有在公司注冊地以外經營的性質。世界上離岸金融中心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塞舌爾群島等紛紛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政府一般只征收年度管理費,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
時下,比較熱門的離岸公司注冊地有開曼群島、BVI群島、塞舌爾、英國、中國香港、馬紹爾、馬耳他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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