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闖紅燈出車禍負全責(救護車闖紅燈出車禍誰的責任)
救護車闖紅燈時發生交通事故,誰的責任
救護車闖紅燈時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是救護車的責任。特種車輛可以闖紅燈,但是這個是有條件的,就是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可以闖紅燈,如果未確認安全就闖的,那么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救護車闖紅燈碰到車誰全責
救護車闖紅燈碰到車誰全責分以下情況:1、確定道路安全后出現交通事故,而其他車輛并未違章,救護車負全責;2、確定道路安全后出現交通事故,而其他車輛并出現違章,需要交管部門劃分責任。
一、救護車闖紅燈碰到車誰全責
1、救護車闖紅燈碰到車誰全責分以下情況:
(1)確定道路安全后出現交通事故,而其他車輛并未違章,救護車負全責;
(2)確定道路安全后出現交通事故,而其他車輛并出現違章,需要交管部門劃分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二、機動車闖紅燈扣幾分
機動車闖紅燈扣幾分:機動車闖紅燈扣6分,罰款200元。
闖紅燈的認定條件:通過整個路口為準,一般要以三張照片作為證據,第一張是在車輪越過停車線時,第二張是經過路口時,第三張是通過路口后,當然必須都要在紅燈的情況下。滿足了這些條件,才會被電子眼記錄為闖紅燈。

救護車闖紅燈出車禍,責任誰的
按交通事故鑒定的結果,如果是救護車的過錯,那么應該是醫院承擔責任的,個人不承擔責任。如果司機存在主觀過錯的,那么,醫院在承擔責任之后,可以主張向司機索賠。
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屬于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享有特別通行的權利,比如闖紅燈、逆向行駛。但這些特別通行的權利,都是在救護車司機確保道路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如果在違章行駛時釀成事故,而其他車輛并未違章,那么救護車肯定要負責。
雖然,救護車屬于“特種車輛““特權車輛”,但是,在救人過程中,也得根據實地的交通環境,采取合適的做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的,應當每車道一輛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后的路口、路段。
救護車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誰的責任
解答救護車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是在執行緊急任務的,則救護車不承擔責任,由另一方機動車承擔責任,如不是在執行任務的,則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劃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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