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都在外地怎么離婚(兩人都在外地怎么離婚需要付口本嗎)
想請問夫妻雙方在外地怎么起訴離婚
夫妻雙方都在外地,如果夫妻雙方都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到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都在外地怎么離婚?
夫妻雙方都在外地的離婚方式:可以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向被告經常居住地或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在外地怎么離婚
人在外地也是可以離婚的,但是有所限制。如果是協議離婚,那么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后,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這個是必須本人親去的,不可以委托他人。訴訟離婚的話,作為被告當事人可以不去,法院會依照法律程序缺席進行審判,符合離婚條件的,會準予離婚,法院判決生效以后婚姻關系即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兩人異地怎么辦理離婚
兩人在異地辦理離婚的方式有:1、協議離婚,在協議離婚中需要雙方回到婚姻登記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2、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中需要提出離婚訴訟的一方向被告所在的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告所在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戶籍地,或者連續居住超過一年的住所地,若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可向原告的居住地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兩人都在外地怎么離婚
在異地辦理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途徑。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②有明確的被告;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兩人都在異地的怎么離婚
兩人都在外地離婚的方法: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戶籍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或者選擇訴訟離婚,這樣就可以在異地辦理。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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