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頂樓漏水怎么辦(2021年民法典頂樓漏水怎么辦物業和開發商老拖著怎么辦)
頂樓漏水找物業,物業不處理,要怎么處理?
1、首先要明確物業的職責。樓頂漏水屬于大維修,而物業只負責小范圍的維修工作,因此物業不處理是正當的,只能說物業有義務來協助業主解決問題。
但我們交了物業費,遇到這種情況,物業要督促師傅加緊維修,或者與開發商溝通,派人來解決漏水問題。
2、買房五年內,如果是因為外部的自然原因導致樓頂漏水,開發商都有責任進行維修。此時應該讓物業聯系開發商,安排專業人士維修屋頂,不能讓業主家里飽受漏水的困擾。
3、買房已經超過五年,物業需要排查出漏水的原因。一旦是人為原因破壞了樓頂的防水層,物業必須要聯系破壞人員,讓它維修屋頂。
假如是自然原因導致屋頂漏水,就可以動用物業維修基金來進行維修,不過這個需要整棟樓八成的業主同意,物業才能啟用。
總的來說,一旦發現屋頂漏水,找物業是首要事情,但是這個情況不是物業來解決的,需要根據不同原因,來找到不同的解決方案。
只要房子在保修年限內,可以找開發商進行協商,要求其進行修繕。如果開發商拒絕履行,雙方未能就修繕事宜達成一致,則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其履行義務。
拓展資料:首先應查明此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于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條??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于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樓頂漏水怎么起訴
房屋頂層漏水的起訴對象按下列情形確定:1、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水損壞,則由自己負責,沒有起訴對象;2、鄰居造成的損壞則可以對鄰居提起訴訟;3、開發商在建筑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則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第二百三十八條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第二百九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頂樓漏水國家維修標準
頂樓漏水國家維修標準:
1、要是樓房處于保修期,則聯系開發商安排人員處理。
2、如果是人為造成的頂層漏水,那么不管是不是保修期內,維修工作由損壞的人負責。
3、超出保修期,且非人員損壞,則要聯系物業,啟動維修基金維修。
我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具體規定
對于商品房,樓頂防水層的質保期是5年,因此,購買的樓盤頂層如果在防水保質期內漏水,屬于開發商的責任,盡快跟開發商聯系,要求立即修補。防止被開發商拖延超出保質期,導致自己承擔維修費用。
如果在質保期內樓頂漏水,而開發商不履行義務,可以到消協、住建部門和質監部門等處投訴,如果投訴后還是沒有用的話,可以同時準備走司法途徑解決。
對于商品房,如果是人為破壞導致樓頂漏水,即使是在質保期內,開發商也沒有義務給與免費修繕。這樣的情況就只有找破壞人來提供維修服務,或是由物業提供維修而讓破壞人負擔維修費用,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損失,就走司法途徑。

2021年民法典頂樓漏水怎么辦?樓頂漏水,物業不管我們要找誰。
2021年,我法典頂樓漏水了,怎么辦?我覺得你的樓頂漏水了,你肯定要去想辦法把它補回來。你自己不懂補的話,人家有專門補樓的那種,你就去叫人家補好。
2021年民法典頂樓漏水怎么辦?
2021年民法典頂樓漏水,這需要找 施工人員來進行防漏水 這樣的情況屬于工程的質量問題 ,所以需要找售樓處的施工人員,讓他們來進行 處理
頂樓房屋漏水糾紛怎么處理
對于房屋漏水,首先要弄清楚出現漏水的原因,是開發建設單位的原因還是業主個人裝修中產生的。因質量問題出現滲漏和因裝修導致滲漏都屬人為造成的,補漏責任應由發展商或裝修施工單位來承擔;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設施老化導致滲漏則屬自然現象,責任要由業主自己承擔。對于頂樓業主,如果漏水發生在房屋保修期內,業主可要求發展商免費維修;否則應由全體業主平攤費用,因為天面權益是共有的,義務也是共同承擔的。但如果滲漏是由在上面加建造成的,則應由加建方承擔防漏責任。
關于房屋滲漏原因,可以形成以下相關法律關系:
1、開發商建房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滲漏,形成商品住宅質量糾紛法律關系。
2、樓上住戶因裝修房屋、改建管道、不當用水等造成的滲漏,形成財物損害的侵權法律關系。
3、樓下住戶裝修中對其樓頂造成損害而導致滲漏,形成相鄰法律關系。
4、房屋使用久遠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滲漏,也是形成相鄰法律關系
5、共用設施、設備導致滲漏且已過保持期,則應適用物業管理糾紛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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