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私了我可以不用去法院嗎(侵權私了我可以不用去法院嗎怎么辦)
有人侵犯了我隱私我該去法院告他還是去公安局
正常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維權;對于特定情形的侵犯隱私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法條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六) ?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傷者不告我!私了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嗎?
可以的,只要你們私下協商好就可以的;但是記得要簽署協商的證明,不然對方在1年內還是可以起訴你的。
私了需要去法院撤訴嗎,不去撤訴會有什么后果
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如果是民事訴訟,你們達成調解協議后應當去法院撤訴或要求法院就調解協議出具調解書,如果你們私了后不去法院撤訴,那么法院會開庭,如果原告未到庭可裁定視為撤訴。
法院判決書下來還可以私下和解嗎,用不用去法院
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還可以私下和解,這是法律所允許的。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用去法院,將協議交給法院執行庭即可。執行庭就會裁定執行終結。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判決書下來后仍然可以通過法院達成調解,執行調解,指在法院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達成協議,結束執行程序的活動。調解的內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棄一部分或全部權利,也可以是一方滿足另一方的要求,還可以是雙方都作一些讓步。調解雖然發生在雙方當事人之間,是雙方自己的事,但也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即這種調解必須基于雙方當事對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簽名或蓋章。如果判決是一審判決,法院判決宣判后在上訴期內調解成功,仍可出調解書取代法院判決書。法院是為了解決糾紛,充分降低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激化。宣判的判決書、裁定書在上訴期內,屬于未生效法律文書,應該更多地考慮當事人的感受與意見,必須更多地關注社會公眾的感受與見解,因此民事權利任何時候都可以調解。如果判決生效,生效法律文書在自動履行期限內可實行履行和解備案制度。就是有給付義務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生效后,進入法律文書確定的自動履行期,承辦法官可以主動提示雙方當事人做好履行工作,能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最好,記錄在卷,案結事了。全面履行和解協議的,原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再申請執行,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的,權利人仍可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已履行的部分可以抵消。不用收取訴訟費用,不增加訴訟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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