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會判刑嗎)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多久算違法
一、單位拖工資多久算違法?
單位拖工資30天算違法,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是在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不足等原因,暫時無法按時給員工支付工資,經與所有工人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遭遇拖欠工資該如何維權
1、勞動者因被拖欠工資發生爭議時,應先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動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一般來說,多數用人單位會考慮到訴訟成本和造成的負面影響,會同意支付合理工資的要求。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和解協議,但要注意該協議并無強制執行力。
2、在勞動爭議發生后,勞動者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要求其主持調解。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一般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可相對中立的協助雙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減少雙方訴累。因此,當因被拖欠工資發生爭議時,勞動者可先考慮此種方式。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制作調解協議,但該協議也無強制執行力。

拖欠工資多久才算違法
超過30天構成拖欠工資違法。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惡意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工資超過三十天就算違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導致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用人單位在自然月結束的三十天內應當為勞動者結算工資,如果超過了三十天仍然沒有發放工資的話,其行為即構成拖欠工資。按月支付的意思包括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進行發放,同時也包括應當每月進行支付。
法律分析
如果說用人單位的確是因為生產經營上的困難,造成資金的周轉受到一些影響的話,暫時沒有辦法按照規定時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經過與本單位的工會協商一致后,是可以延期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向勞動者再支付工資的。不過延期所支付工資的時間應當告知全體的勞動者,并且報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如果本單位沒有主管部門的話可以報市或者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備案。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具體的發薪日期是需要由雙方來共同進行約定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沒有作出強制性的規定。所以只要用人單位每個月支付一次工資其實就是合法的行為,至于說是當月還是上月是沒有作出嚴格的規定的,所以只要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都按照時間規定支付了本人工資的話,即使是在往后的一個月發放上一個月的工資其實也是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國勞動法拖欠員工工資多久屬于違法
拖欠工資《勞動法》規定只要超過一個月就算是違法的行為,如果是屬于非全日制的那么超過十五天就算是違法的行為,只要存在拖欠工資的情形,那么勞動者是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舉報的。
一、拖欠工資勞動法規定多久算是違法的?
一般非全日制用工拖欠工資超過十五日算違法,全日制用工拖欠工資超過1個月算違法。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給勞動者按月去支付工資,一般都是用貨幣的方式,而且他們也需要去根據合同進行支付薪酬。像克扣勞動者的酬勞是違法的,或者無理由拖欠勞動者酬勞也是違法的。一般我們工作發的是月薪,就是一個月為期限,去發工資。
二、公司拖欠工資多久獲得賠償?
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根據勞動法規定: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綜合上面所說的,拖欠工資只要超過了法律所規定的期限,那么就算是違法的行為,一般對于受害方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這樣執法人員才會受理自己的請求,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法律依據: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超過30天構成拖欠工資違法。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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