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侵權責任(什么叫做侵權責任的抗辯事由)
什么叫侵權責任
侵權糾紛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所發生的糾紛,侵權糾紛和權屬糾紛不同。權屬糾紛的爭議焦點是當事人財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歸屬,在權屬糾紛解決前,財產所有權和使用權處于不確定的狀態,而侵權糾紛的爭議焦點是當事人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權益的歸屬是明確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是什么?
侵權責任就是侵犯權利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導致的人身財產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其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什么是侵權責任
民法典規定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1、行為的違法性;
2、損害事實的存在;
3、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的定義是什么
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侵權責任產生的基礎是侵權行為,沒有侵權行為則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的問題。侵權責任的形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指什么?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害;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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