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權和嚴重侵權(一般侵權和嚴重侵權的區別)
一般侵權與特殊侵權的區別
首先,構成條件不同
一般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基于主觀過錯實施的,
特殊侵權行為是指法律直接規定,在侵權責任的主體、主觀條件構成要件、舉證責任的分配等條件構成的要件

嚴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嚴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我們可以將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分為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嚴重的侵權行為和構成犯罪的侵權行為。嚴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嚴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僅侵犯了著作權人和鄰接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還影響到社會主義文化市場的正常秩序,侵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47條的規定,以下行為屬于嚴重侵反著作權的行為:第一,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以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等方式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行為。此行為是嚴重侵犯著作權的財產權利的行為,并且侵權行為人多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如果侵權行為人的侵權行為不被制止,則著作權人的經濟利益就無法實現或者是受到阻礙。由于這種行為不僅會使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也會擾亂文化藝術作品的流通市場,所以也是法律要重點制裁的侵權行為。第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行為。此行為侵犯的是圖書出版單位享有的鄰接權專有出版權,此行為又被稱為盜版行為。由于此行為會直接影響到圖書出版者投資的利益回報以及文化產品流通市場的秩序,故若不加以嚴厲禁止必然會影響到作品的正常傳播。第三,未經表演者的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行為。此行為侵犯的是鄰接權中的表演者權,許可他人以營利為目的制作發行音像制品以及對于信息網絡傳播的控制權是法律賦予表演者的權利,因此未經許可擅自行使且會產生營利的行為不僅會侵犯表演者的合法權利,還會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第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的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行為。此行為是音像制品傳播中的盜版行為,侵權行為人侵犯的是音像制作者的權利,更具體的侵犯對象是音像制作者對自己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的復制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這幾項權利是音像制品的制作者所專有的、能夠實現其經濟利益使其投資得到回報的權利。未經許可擅自行使的侵權行為應受到較嚴厲的處罰。第五,未經廣播電視組織的許可,播放、復制其廣播電視節目的行為。此種行為侵犯了廣播組織者權。廣播組織者對自己制作的廣播電視節目所享有的許可轉播、復制權是法律賦予的專有權利,任何人必須尊重,如未經許可擅自行使即構成侵權。由于廣播電視的覆蓋面廣,侵權的后果較之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要嚴重,故應受到較嚴厲的處罰。第六,未經著作權人或鄰接權人的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作品、音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鄰接權的技術措施的行為。隨著作品傳播新技術的發展,著作權人或鄰接權人為了對權利進行更好的自我防護,也會采取一定的新技術手段對侵權行為進行防衛。破壞這些防衛措施,不僅浪費了權利人對防衛措施投入的資金、使防衛目的不能實現,而且會實現侵權的目的。所以,不管侵權行為人是否實際使用了他人的作品,是否營利,都屬于嚴重的侵權行為,應受到較嚴厲的處罰。第七,未經著作權人或鄰接權人的許可,故意刪除或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行為。這也是2001年修改的著作權法新增加的內容,其立法目的和作用與第六種行為基本相同。第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為。此行為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權和著作權中的署名權。美術作品的侵權行為中,姓名權被侵犯的一般都是美術界的名人。這種行為的具體表現是,侵權行為人在自己制作的作品上假冒不是作者的人的簽名,以使別人認為該作品就是在作品上被侵權人假冒的作者的作品而購買。假冒他人簽名的作品的質量好壞并不是認定是否構成侵權行為的前提。
侵權行為的種類有哪些
侵權行為的種類包括了一般侵權與特殊侵權;單獨侵權與共同侵權;積極侵權與消極侵權。應特別掌握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的區分標準,應掌握作為侵權和不作為侵權的區分標準,應特別掌握共同侵權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條
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劃分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的根據是什么
根據歸責原則的不同,可以將侵權行為劃分為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一般侵權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及過錯推定責任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必須有法律作出特別規定。概括起來,兩者主要有如下區別:第一,構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權必須同時具備過錯、加害行為、加害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而特殊侵權不需要以過錯要件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權人存在過錯由其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第二,是否以法律的特別規定為前提不同。一般侵權不需要法律進行單獨特別規定,而后者必須有法律單獨特別規定為前提。第三,適用的歸責原則不同。這也是劃分兩者的標準。一般侵權適用過錯歸責原則。特殊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條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侵權標準
一般侵權行為:
1、在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旺鋪、域名等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
2、出售商品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
3、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其他用戶的混淆或誤認;
嚴重侵權行為:
1、發布、銷售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其作品的圖書、音像制品、軟件;
2、發布、銷售非商品來源國的注冊商標權利人或其被許可人生產的商品。
解讀:一般侵權行為對商標權、著作權的使用加了修飾詞“不當”,所涵涉的內容包括了直接使用,仿冒,改造,諧音等只要能引起他人誤解的行為都應包含其中。另外商標權、著作權不僅可以用于商品信息、旺鋪及域名等非直接銷售的商品中,也可用于直接出售的商品中。它必然包括圖片、音視頻、文字,淘寶侵權多數應為商品圖片侵權。而嚴重侵權行為則直接是未經允許發售侵權商品,行為更為惡劣,涉案金額也會更大,若金額過于龐大甚至可以將其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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