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追尾,高速公路追尾怎么處理?
高速公路追尾怎么處理?
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追尾事故應按以下流程處理:
1、 如果沒有嚴重的財產和人員損傷,車輛可以移動的情況下應該先將車輛移至緊急停車帶,開啟警示燈,并在后方100米處設置醒目的提醒標志,不能妨礙后方車輛行駛;
2、 打電話報警,保護好現場,人員全部在路邊隔離護欄外等候交警到來,切不可在高速公路或者緊急停車帶等候,也不可坐在事故車內等候,以防止人身意外傷害的發生;
3、 交警到來后勘察現場、調查,劃分交通事故責任,追尾事故一般由后方車輛全責,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前方車輛故意所為,且后方已經采取緊急措施避讓;
4、 有人員傷亡,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并進行傷殘鑒定,以傷殘鑒定的等級要求對方相應的賠償;
5、 不服事故責任認定,可在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6、 雙方協商賠償責任,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承擔事故主要責任以上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7、 依照法院判決賠償,對方拒不賠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起訴前得知對方無能力賠償,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擴展資料:追尾是指同車道行駛的車輛尾隨而行時,后車車頭與前車車尾相撞的行為。主要由于跟進間距小于最小安全間距和駕駛員反應遲緩或制動系統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駕駛員都知道,在快車道上發生的追尾事故所產生的連鎖反應最為強烈:因為車速普遍較快,所以一旦有兩車追尾,后面很可能就會牽連一串,這也就是被人們稱為“串車”的常見現象。當然,我們不可能因為快車道內易發生追尾事故就“因噎廢食”不走快車道。除了使車速始終保持在限制速度之內,還要改掉一些“壞毛病”。追尾責任應如此劃分: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高速行車道上,前車突然停車,后車追尾,這個誰的責任大?
一、高速追尾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分幾種?如何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哪幾種情況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如何避免事故?
高速公路上車輛行駛速度快,駕駛員的動態視力會降低,視野變窄,判斷能力減退,平衡感覺也有所變化,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如何避免事故:嚴禁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嚴禁在高速公路上相互飆車,禁止超載。注意保持車距,留心查看路旁的警示標志和指示牌。如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一定要把車停在緊急停車帶內,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后方來車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標志,必要時撥打求救電話。嚴禁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和調頭行駛。
在高速公路上前車突然急剎車,急停使后車追尾了責任算哪個的?該怎么辦?
高速公路因前車急剎追尾,事故定責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有以下幾種可能:
1、前車剎車是主觀原因導致,路面沒有障礙物、車輛沒有故障、在高速公路急停導致車速降低是違法的。
交法規定高速公路最低車速不得小于60km/h,兩車道左側不得低于110km/h,如果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低于這個車速,開慢車是導致追尾的主要原因。而后車沒有保持超過150米的安全距離,同樣占有次責,如果是這種情況定責大致如此。
2、前車躲避障礙物導致車輛追尾,后車全責,或者追責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高速公路要求最低安全距離為150米,但實際情況一般家用車在150米內是很難停住車輛的,但是前車沒有違法行為追尾全責是一定的。
高速公路的安全距離建議保持200米以上,建議的150米大多數情況下很難停住車輛。
以時速100km/h為例,定速行駛一小時行駛100000米,一秒鐘行駛27.77米;如果安全距離是150米,駕駛員從發現事故到反應剎車平均時間為3秒,三秒的反應時間內車輛已經行駛83.3米。
機動車測試的制動距離一般為40~50米,實際用車隨著制動蹄的性能衰減和滿載帶來的慣性加速度,實際制動距離要大的多;如果速度保持在限速最高120km的話就更不夠用了,所以150米的安全距離只是理論值,絕對的安全要保證200米左右,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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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車、前車突然停車,導致后車追尾;責任如何劃分得具體分析,其一要看前車是急剎車、還是剎停,這兩種狀態責任劃分也不同;其二則是要看前車急剎車的理由,違規停車、或有合理的理由剎停,這兩種情況又會導致兩種不同的責任劃分!
首先要說一點急剎,很多朋友(新車友、或一些鍵盤),總喜歡把追尾責任、拋給前車,理由就是前車突然急剎、減速,實際上在高速上行車,前車急剎、只要不把車子剎停,被追尾責任一定是后車(后車全責);理由很簡單就是沒有保持合理車間距,比如時速一百、車間距也要保持一百米,您車間距沒保持一百、而導致追尾,就別怪人家急剎車(非停);如果您保持了車間距一百米、依然追尾,只能說您的反應不合格,反應過慢、或許根本不適合開車,所以只要前車不剎停、后車怎么辯都很難占到理,所以這就是追尾后車的全責由來、實際上建立在前車非剎停狀態下!
前車毫無緣由急剎車(剎停)分享一個實際案例,一個駕齡不長的司機、在高速行車中接到一個電話,一緊張、結果下意識的踩下剎車,導致車輛被剎停;結果后車避之不及追尾,這種情況下、一般會裁定前車負全責;不過各地區執法尺度存在差異,不排除有找平衡各50%的例子;前車無理由突然剎停是責任,而后車是否保持足夠車間距呢?大部分朋友駕車跑高速跟車、其實都達不到標準車間距,所以這是個漏洞、就得看具體經辦人是不是愿意抓了。。。
為什么鄙人會這么說?再分享另一個例子,有ABC三輛車在高速行駛,a車無故剎停、b車及時制動避免了a、b間碰撞,c車卻追尾b車,從理論上看,整個過程的因在a、而不在c,可處罰結果則是a、c各負50%責任,而中間車輛無責;理由則是雖然a車無理由停車有錯、但c車的車間距不足,同是導致追尾b車理由,所以c與a各付50%責任也說得過去;有的時候這里面存在的主觀判定較多,所以結果往往也沒辦法確定,還是要看具體經辦人對實際情況上的解讀!
前車不得已而停車還是要說一句話,前車急剎、剎停,都不是可以被追尾的理由,如果車間距夠、追尾是不存在的;抬一個杠,前方三公里某車剎停、后方三公里的車子能追尾么?所以車間距足、才是硬道理!之所以高速無故停車、導致追尾前車有責任,主要就是為了防止高速無故停車越來越多、這也是一種制約;而前車如果并不是無故停車,而是因為一些原因,那么被追尾責任又成后車的了;比如前車的前方出現障礙、比如路況出現問題,導致無法繼續前行而不得不采取的急剎、剎停,這時候后車追尾、依然是后車全責!
所以相關規則,僅僅是針對前車無故剎停(注意不是無故剎車)、導致追尾的情況下,才會讓前車負擔責任;而前車有足夠理由剎停(比如前方堵車、比如前方道路破損、比如前方有人或其它障礙物等等),被追尾后還是后車負全責;實際上這些問題、通過足夠的車間距都可以解決(前提是反應能力正常、專注),而為了約束高速隨意停車問題,才會對隨意停車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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