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合同,什么是經銷合同?
什么是經銷合同?
要看具體情況,從表面上看,經銷協議具有買賣和代理的特征,經銷協議是買賣還是代理,僅憑經銷合同內容的表面也是無法得出結論的。
這就需要比較經銷合同中雙方約定權利與義務符合買賣或代理的性質,從而得出正確結論。
什么是全國總經銷合同?
1、全國總經銷合同是指:供貨方與銷售方簽訂的在一定區域范圍內總經銷代理權的合同書。
2、總經銷合同書內容包括:總經銷年限、限定區域范圍、總經銷產品、年銷售金額、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合同押金額與使用、違約責任、違約管轄處理、合同的解除與續約等。
3、綜上所述,全國總經銷合同就是指:供貨方與銷售方簽訂的在一定區域范圍內總經銷代理權合同書。
供銷合同和經銷合同區別?
供銷合是經銷雙方簽定在一定時間內,供貨方必須向經銷方提供合同中規定的貨物,保證供貨數量和質量,在合同期內不能因貨物的緊俏而減少供貨量或斷供。經銷方應保證貨款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清。
經銷合同就是經銷方是供應方的代理,經銷方在供貨方上貨后,必須上繳合同中規定的基礎價,盈余部分就是收益。
經銷合同成立的條件?
一,必須有合法文件和資質。
二,必須有商業主體,
三,必須繳納經銷費用。
四,必須有實體和產品。
經銷合同與代理合同有什么區別?
(1)經銷商和供貨人之間是買賣關系,經銷商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購進貨物后轉售,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擔風險;(2)在代理方式下,代理人只是代表委托人從事有關行為,二者建立的契約關系是委托代理關系;(3)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者訂立合同,只據間介紹,收取傭金,并不承擔履行買賣合同的責任,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雙方是委托人和當地客戶
銷售代理是公司在一定區域內委托給另一方可以在當地運營公司商品的形式。一般來說目前的代理經銷都差不多,代理一般來說是中介的作用,但很多代理實際往往自己也是經銷者。
目前有某個地方的總代理,和下面的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等渠道,基本上是指區域及產品而言的。
獨家經銷權一般指的某種產品在某個區域內的銷售權,只限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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