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和商標的區別,商標和品牌,和公司名稱是怎么區別的呀?
商標和品牌,和公司名稱是怎么區別的呀?
商標俗稱就是牌子、品牌。商標和公司名稱(商號)有以下幾點不同:
1、申報的對象不同,商標是商標局審批的。商號是工商局。
2、使用范圍不同,商標是全國范圍。商號是申請的那個省或者市范圍內使用。
商標和品牌一樣么?怎么注冊的?
商標這個詞是一個外來詞,英文Trade Mark翻譯過來過來的,我們國家習慣叫商標叫做牌子,那么品牌也就是牌子,商標是牌子也是品牌。沒有注冊商標的牌子是山寨的,不是名正言順的受法律保護。所以做品牌的第一步就是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前,你需要有營業執照,公司或者個體都可以。還需要有一個能夠注冊的商標名稱,商標名稱可以自己想,也可以找專業起名舍。總之一個宗旨好聽好記能注冊。
具體辦理商標你可以選擇自己去商標局辦理,也可以選擇找專業代理機構為你辦理。需要提供的材料,公司名下注冊提供公司執照蓋公章和委托書蓋公章。個人名下注冊,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個體工商戶執照復印件,和委托書。自己去商標局辦還需要申請書。
如果你自己懂可以自己去辦,要是不懂的話還是找專業的代理人比較合適,省心,畢竟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注冊了商標,是不是就意味著擁有自己的品牌了?
商標與品牌并不能夠劃等號,兩者是從不同角度指稱同一事物,它們既有密切聯系又有所區別。生活中,很多人常常把這兩個概念混淆,認為商標注冊后就成了一個品牌,其實,注冊商標要成為一個真正的品牌還要經歷一個艱辛漫長的過程,就像修建萬里長城。
一、品牌同商標的定義
品牌(brand)一詞來源于古挪威文字brandr,它的中文意思是“烙印”,在當時,西方游牧部落在馬背上打上不同的烙印,用以區分自己的財產,這是原始的商品命名方式,同時也是現代品牌概念的來源。
1960年,美國營銷學會(AMA)給出了對品牌較早的定義:品牌是一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和設計,或是它們的組合運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認某個銷售者或某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并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區分開來。
而商標(trademark)是指按法定程序向商標注冊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予以核準,并授予商標專用權的品牌或品牌中的一部分,商標受法律保護,任何人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皆不得仿效或使用。
可以看出,品牌的內涵更廣一些。
二、商標是品牌的一個組成部分
如果把品牌比作一個巨大的冰山,商標只是冰山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
商標是品牌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只是品牌的標志和名稱,便于消費者記憶識別。但品牌有著更豐厚的內涵,品牌不僅僅是一個標志和名稱,更蘊含著生動的精神文化層面的內容,品牌體現著人的價值觀,象征著人的身份,抒發著人的情懷。例如,可口可樂的品牌內涵遠不止是“可口可樂”這幾個字構成的標志和名稱,它體現著美國幾代人“樂觀向上”的美國文化。奔馳則象征著擁有者的“成功和地位”。
品牌起名字和標志設計只是品牌建立的第一步驟,真正打造一個卓越品牌,還要進行品牌調研診斷、品牌規劃定位、品牌傳播推廣、品牌調整評估等各項工作,還需要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忠誠度,積累品牌資產,并且年復一年,持之以恒,堅持自己的品牌定位,信守對消費者所作的承諾,使品牌形象深入人心,歷久不墮。
三、商標是一個法律名詞,品牌是一個經濟名詞
商標和品牌都是商品的標記,商標是一個法律名詞,而品牌是一個經濟名詞。品牌只有打動消費者的內心,才能產生市場經濟效益,同時品牌只有根據《商標法》登記注冊后才能成為注冊商標,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避免其他任何個人或企業的侵權模仿使用。
例如,“海爾”既是一個商標,又是一個品牌,“海爾”商標的價值表現為法律意義上的專用權和壟斷,而“海爾”品牌的價值則表現為該品牌的市場份額和超額利潤率。
商標的法律作用:
1、通過商標所用權的登記注冊、轉讓、許可、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獲取運用商標所有權,并保護商標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2、商標作為商品的標記,約束促使商品生產經營者維護商標信譽,保證商品質量。
品牌的經濟作用:
1、品牌是一種商品質量信譽保證,有利于消費者辨別商品,贏得消費者對商品質量的信賴,讓消費者買了放心,有助于提高消費者的購物效率。
2、品牌是使企業避免陷入單純同質化價格競爭的最后一道“屏障”,隨著市場競爭日趨同質化,一個企業的產品、品質、技術、管理、渠道、服務以及流程等很容易被競爭對手復制模仿,但是競爭對手無法復制一個品牌。一個卓越的品牌就意味著企業長期的成功營銷和利潤,意味著產品的高附加值。例如美國耐克與青島雙星運動鞋制造成本只差3—5美分,然而兩者的市場價格卻相差5倍。
3、品牌可以體現展示一個人的身份、個性,坐奔馳的和坐夏利的,喝茅臺的和喝二鍋頭的絕對不是一種人,所以使用什么樣的品牌,基本就表示你是什么樣的人,品牌往往體現一個人的身份地位。
注冊商標和注冊品牌有什么區別?
注冊商標跟注冊品牌齊市是一個意思,只是注冊品牌是比較通俗的說法;
注冊商標是一種法律名詞,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核準注冊的商標,商標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注冊商標享有使用某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的專用權,這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受到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企業都不得仿效使用。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某品牌的標志是商標嗎?
從平常的使用上講,品牌和商標可以是通用的 商標是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或企業的顯著標志。 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也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以獲取報酬。各國對商標權的保護期限長短不一,但期滿之后,只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展,次數不限。商標保護是由法院或行政機關來實施的,在大多數制度中,法院和管理商標的行政機關都有權制止商標侵權行為,一般而言,法院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從廣義上講,商標對商標注冊人是一種獎勵,使其商品或服務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商標也鼓勵創作和積極的態度。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同或相似的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的產品或服務。商標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在盡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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