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內容,民法典提綱核心內容?
民法典提綱核心內容?
1、主要內容: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
2、主要創新點: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
在編纂民法典的過程中,合理借鑒世界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外國的民法條文,更不照抄書本上的民法理論,而是始終堅持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滿足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偉大實踐的最新成果。例如,總則編創新法人制度,增設特別法人;物權編落實中央關于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的要求,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規定作了完善。民法典是民事法治實踐的最新成果。
編纂民法典,通過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民法典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新需求。例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對人格獨立、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的關注程度日益提高,尊重和維護人格權成為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
我國民法典是一部扎根中國大地、立足中國國情、彰顯中國精神的民法典。民法典編纂工作始終堅持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民法典編纂工作相關匯報。正是因為在編纂工作中貫徹落實黨中央確定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才確保了民法典編纂工作的成功。民法典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特征。
民法典的設立內容?
民法典主要內容
民法典草案共7編、84章、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編則、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和附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下面讓我們看看民法典的七個“亮點”吧。》》見義勇為免責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小區共有場所收入歸業主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禁止高利放貸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保護個人信息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一)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界定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增加遺囑形式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守護“頭頂上的安全”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21年民法典內容大全?
民法典包括什么內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的內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別是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民法典550條內容?
答:民法典550條內容是:
第五百五十條??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條
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條
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
民法典的基本內容?
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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