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規范性津貼補貼包括哪幾項
法律分析:1、國家統一津貼補貼:是指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出臺的津貼補貼。包括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2、規范津貼補貼:是指根據_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于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_(中紀發〔2006〕17號)規定,并歸地方和部門原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項目后設立的津貼補貼。3、改革性補貼:是指根據推進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的需要,通過轉化原有用于職工福利待遇的資金,向職工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包括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補貼、交通補貼等。4、獎勵性補貼和其他:是指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規范津貼補貼、改革性補貼之外發放的獎勵性補貼和根據中央組織部、原人事部_關于印發《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的通知_(中組發〔2008〕2號)規定發放的獎金。5、年終一次性獎金:公務員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是指根據原人事部、財政部_關于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_(中組發〔2006〕58號)規定向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發放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尚未按國家規定實施績效工資的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相當于職工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資額度的獎金。
法律依據:《財政部關于政府補助準則有關問題的解讀》 第一條 政府補助準則規定,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政府補助準則不對“日常活動”進行界定。通常情況下,若政府補助補償的成本費用是營業利潤之中的項目,或該補助與日常銷售等經營行為密切相關(如增值稅即征即退等),則認為該政府補助與日常活動相關。
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
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
津貼補貼的發放,關乎著所有人的錢袋子。那么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什么是津貼與補貼?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是為了補償職工在特殊勞動條件和艱苦環境下付出的額外和特殊的勞動消耗而支付給職工的報酬。大致可分為4種類型:
1、為保障特殊環境和崗位上工作的職工的身體健康而建立的津貼,如高溫、井下、粉塵、有毒環境以及接觸放射線等或在特殊地區工作的職工發放的高溫津貼、野外津貼、井下津貼、衛生防疫津貼、地區津貼等。
2、為補償職工額外勞動消耗而建立的津貼,如加班加點津貼、班組長津貼等。
3、職務或技術性津貼,如職務津貼、科研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如工齡津貼、教齡津貼、科研津貼。
補貼是為保證職工實際生活水平不下降而由國家或單位根據一定的標準,發給職工的補助性收入。目前實行的補貼主要有:副食品補貼、取暖補貼、洗理費補貼、交通費補貼等。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各類津貼、補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實際確定。
津貼與補貼有何異同?
津貼與補貼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不同的是,補貼是對日常生活費用開支的補助,側重于生活性;而津貼是對額外和特殊勞動消耗的補償,側重于生產性。
津貼、補貼與工資什么關系?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也就是說,一般的津貼、補貼是包括在工資之內的,如計時工資就包括運動員的`體育津貼。當然也有部分補貼不包括在工資總額之內,如高齡津貼、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等。
高溫津貼
2015年7月,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以北京為例,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低溫津貼
除了高溫津貼,還有低溫津貼。《最低工資規定》中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然而,對于低溫津貼的發放,始終沒有出臺具體政策。國家未制定關于低溫作業防護的相關規定。
有律師認為,勞動者在低溫天氣下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這屬于休息權健康權范疇。各地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曾提出相關議案、提案,但均未能推動正式的低溫勞動保護措施出臺。
加班津貼
加班津貼是用人單位給本企業員工設定的一項福利制度,法律對加班津貼并沒有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經營特點及企業需要決定是否設定和執行加班津貼制度。
加班工資是法律給用人單位設定的一項法定義務,并不等同于加班津貼,用人單位支付了加班津貼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資的法定義務。很多用人單位設定加班津貼的目的是對加班工作人員超時工作進行補償,加班津貼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資,但畢竟不能取代加班費。
加班津貼應當實行“多不退少要補”的原則,當實際加班工資高于加班津貼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實際加班工資金額支付;當實際加班工資低于加班津貼標準時,用人單位可以按照企業內部規定的加班津貼標準支付。
夜班津貼
關于夜班津貼,國家并未出臺過任何相關規定,各地則出臺了相應的標準,但呈現參差不齊的狀況。有些省市如上海、江蘇、山東、福建等地,執行的是上世紀90年代的標準。
以上海為例,中班(22 點以后下班的)津貼標準為 2.20 元;夜班(24 點以后下班的)津貼標準為 3.40 元;夜間(夜間連續工作 12 小時的)津貼標準為 4.40 元;5 點以前上班的早餐補助費為 0.80 元;常日班職工在夜間值班到 22 時以后的,發給夜餐費 2.20 元,通宵值班可發給 3.40 元。
部分省市根據社會發展及時調整了夜班津貼標準。天津市政府2008年出臺辦法規定:企業職工中班津貼和夜班津貼,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中班津貼按不低于5%的比例確定計發,夜班津貼按不低于10%的比例確定計發,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基金給女職工發放的生育期間的工資,即產假工資。在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這期間的工資就由生育保險基金來支付了。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的多少與勞動者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直接相關。計算方式為: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高齡津貼
高齡津貼,是針對高齡老人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北京、天津、河北等26個省(區、市)已出臺了出臺了高齡津貼補貼政策,天津市給予該市百歲老人的津貼為每月500元,標準最高。
建立高齡津貼的這26個省份中,大多數省份對80歲以上的本地戶籍老人發放高齡津貼或營養費。多數省份對100歲以上的老人都給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齡津貼,發放高齡津貼門檻最低的省份為青海和陜西,兩地均規定,70歲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齡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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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津貼標準
國家津貼標準為市區誤餐補貼標準15元/餐,遠郊40元/天,市外50元/天。市外住宿費標準為100元/天,副局級以上現任職務以及相當職務人員為60元/天,普通工作人員為40元/天。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文件規定,市長、副市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誤餐補貼標準15元/餐,遠郊40元/天,市外50元/天。市外住宿費標準為100元/天,副局級以上現任職務以及相當職務人員為60元/天,普通工作人員為40元/天。
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
國家統一規定的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法律依據】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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