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房面積標準(事業單位辦公用房面積標準)
辦公用房面積是否有規定,標準是多少?
1.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由基本辦公用房(辦公室、服務用房、設備用房)、附屬用房兩部分組成。2.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應合理確定門廳、走廊、電梯廳等面積,提高使用面積系數。基本辦公用房建筑總使用面積系數,多層建筑不應低于65%,高層建筑不應低于60%。科員人員辦公室的使用面積的國家標準是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一、中央機關:正部級:每人使用面積54平方米。副部級:每人使用面積42平方米。正司(局)級:每人使用面積24平方米。副司(局)級: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處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二、地方機關(一)省級及直屬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正職:每人使用面積54平方米。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42平方米。直屬機關正廳(局)級:每人使用面積24平方米。副廳(局)級: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處級: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二)市(地、州、盟)級及直屬機關市(地、州、盟)級正職:每人使用面積32平方米:市(地、州、盟)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直屬機關局(處)級: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局(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公務用房標準多少平方
正省(部)級54平方米,正司(局)級24平方米,地方機關處級12平方米。縣長辦公室面積禁超20平方米。國家發改委公布《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正部長級別的官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縣長書記不能超過20平方米,而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其中核心國家機關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級,處級和處級以下的辦公室使用面積分別為42平方米、24平方米、18平方米、9平方米、6平方米。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必須貫徹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反對浪費的方針,按照統籌兼顧、適用為主、滿足辦公需要的原則進行建設。集中建設或聯合建設的辦公用房,應充分利用公共服務和附屬設施,打破系統、部門之間的界限,實行統一規劃、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應做到莊重,樸素,經濟,適用和資源節約,不得定位為城市標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華裝修,內裝修應簡潔樸素。同時還規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規模應根據使用單位的類別和各級別編制定員,按照建設標準的規定確定建筑面積。
配置管理
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人員編制情況、辦公與業務需要等,編制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配置保障規劃,優化辦公用房布局,具備條件的逐步推進集中或者相對集中辦公,共用配套附屬設施。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時,應當統籌安排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用地。縣級以上黨政機關的駐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有效保障上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用地需求。
法律依據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第二條本建設標準是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決策和建設的全國統一標準,是編制、評估和審批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以及對項目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辦公用房面積標準最新2022
國家辦公用房標準依然按照2014年11月27日發布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參照執行。
(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等級分為三級:一級辦公用房適用于中央部(委)級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機關,以及相當于該級別的其他機關。二級辦公用房,適用于市(地、州、盟)級機關,以及相當于該級別的其他機關。三級辦公用房,適用于縣(市、旗)級機關,以及相當于該級別的其他機關。
(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包括:辦公用房、公共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各類用房的內容如下:辦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員辦公室和領導人員辦公室。公共服務用房,包括會議室、接待室、檔案室、文印室、資料室、收發室、計算機房、儲藏室、衛生間、公勤人員用房、警衛用房等。設備用房,包括變配電室、水泵房、水箱間、鍋爐房、電梯機房、制冷機房、通信機房等。附屬用房包括食堂、汽車庫、人防設施、消防設施等。除上述四類用房之外的特殊業務用房,需要單獨審批和核定標準。
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的使用面積
(一)中央機關:正部級每人使用面積54平方米;副部級每人使用面積42平方米;正司(局)級每人使用面積24平方米;副司(局)級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處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二)地方機關
1、省級及直屬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正職每人使用面積54平方米;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42平方米;直屬機關正廳(局)級每人使用面積24平方米;副廳(局)級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處級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2、市(地、州、盟)級及直屬機關:市(地、州、盟)級正職每人使用面積32平方米;市(地、州、盟)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直屬機關局(處)級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局(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3、縣(市、旗)級及直屬機關:縣(市、旗)級正職每人使用面積20平方米;縣(市、旗)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直屬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請問辦公用房面積如何算
辦公用房面積標準有規定,各級辦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積指標應按下列定執行:
1、一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26~30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6~19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400人時,應取下限。
2、二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20~24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2~15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200人時,應取下限。
3、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16~18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0~12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100人時,應取下限。
4、寒冷地辦公用房、建筑辦公用房的人均面積指標可采用使用面積指標控制。中央機關,部級正職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部級副職不超過42平方米,正司(局)級不超過24平方米,副司(局)級不超過18平方米,處級不超過12平方米,處級以下不超過9平方米。省級機關,正司級不超過30平方米,正處級不超過18平方米。市級機關正職不超過42平方米,正處級不超過24平方米。縣級機關正職不超過30平方米,正科級不超過18平方米。
更多關于辦公用房面積如何算,進入:查看更多內容
辦公面積標準2021新版是什么?
辦公面積標準2021新版是如下:
一級辦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26-30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6-19平方米。
二級辦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20-24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2-15平方米。
三級辦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16-18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0-12平方米。
寒冷地區辦公用房、高層建筑辦公用房的人均面積指標可采用使用面積指標控制。
辦公面積配置管理
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人員編制情況、辦公與業務需要等,編制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配置保障規劃,優化辦公用房布局,具備條件的逐步推進集中或者相對集中辦公,共用配套附屬設施。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時,應當統籌安排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用地。縣級以上黨政機關的駐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有效保障上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用地需求。
辦公用房規定標準
具體標準如下:1、一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26—30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6—19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400人時,應取下限;2、二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20—24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2—15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200人時,應取下限;3、三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16—18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0—12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100人時,應取下限;4、寒冷地區辦公用房、高層建筑辦公用房的人均面積指標可采用使用面積指標控制。
法律依據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第二條 本建設標準是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決策和建設的全國統一標準,是編制、評估和審批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以及對項目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