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電子版(離職證明電子版的公章圖片)
電子檔的離職證明有什么用?
一、電子檔的離職證明和紙質的離職證明作用差不多,他們都是來證明員工在上一家公司的公司的離職時間以及工作證明。
其實電子檔的離職證明和紙質檔的離職證明內容大差不差,因為他們同樣會要攜帶上一家公司的公章,所以他們同樣具有法律效應。一般我們在上一家公司離職的時候,就可以向上一家公司索要離職證明,有些公司也會按照標準給離職員工出具一份離職證明。這也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來辦理,上一家公司有責任給員工出具離職證明。
二、電子檔的離職證明主要是下一家公司,想要看到員工在上一家公司的工資薪酬以及工作年限情況,調查一下員工的工作情況。
我們進入到一家新公司的時候,新公司會做背景調查,會查詢你在上家公司的工作薪資待遇以及年限情況,看是不是與你自己所講述的情況一致。所以大多數公司在招聘員工的時候,都需要員工出具一份上一家單位的離職證明,這是為了讓公司更好地了解員工,也是為了避免員工出現沒有離職的情況,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損失,增加公司的招聘成本。
三、對于有一些地方申請補貼或者是失業金,會要求出具離職證明,當然這也要根據每個地區的要求來確定,并非所有地區都需要離職證明。
電子檔的離職證明,對于有些地區來說,在證明自己要領取失業金或者申請補貼的時候是有用的。有些地區會要求員工出去上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只有擁有了這個證明,她才可以領取到失業金,辦理到失業手續。當然對于申請有一些補貼的情況也需要離職證明,這個就要根據每個地區的特殊要求來看,不管怎樣,離職證明最主要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給下一家公司。

離職證明電子版有效嗎
【法律分析】
電子版離職證明的單位能夠確認,電子版離職證明就有效,建議保留書面離職證明較好。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后,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公司開的離職證明是電子版的有效嗎?
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一般都是紙質版的,想要電子版的,建議把離職證明掃描成PDF文件或者圖片即可,當然,離職證明上要有公司章,離職證明才有效的。
離職證明電子版可以打印嗎
離職證明電子版可以打印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電子版離職證明可以入職嗎
可以。公司要離職證明的目的是要證實員工已從上家單位離職,且不存在勞動爭議。那證明就只是其中一種方式而已,只要能夠提供就能入職新公司。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勞動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離職。當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提前離職的除外。員工可以隨時辭職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電子檔的離職證明有用么?
說到離職其實很多人應該都經歷過吧,畢竟在這個企業或者公司覺得毫無意義,或者自己有其他事情要做,那選擇離職是最好,那個離職肯定是要寫離職單的或者離職證明,目前的離職證明一般都是兩種形式,一種就是手寫,一種就是電子檔的,對這樣情況,小編作以下解釋。
一、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其實一般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和解除勞動者合同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個書面材料,這個書面材料目前是有相關的合同法規定的,如果國家的合同法規定就用人單位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等,這些都是屬于離職證明中需要填寫信息,而且沒有到期限,還需要賠付相應金額。
二、離職證明用途如何離職證明的用途基本上就是出現在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時,就會出現嗯用途,還有就是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離職這個時候就有很大的作用。還有一個就是在證明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時,也需要用到離職證明,最后就是離職證明可以憑此轉接到你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一系列手續辦理也都是可以。
三、離職證明電子檔有用嗎
離職證明的電子檔那肯定是有用呀,因為現在很多的一些公司機構對離職時都是寫的電子檔的離職證明,電子檔的離職證明是容易保存,而且非常方便,根本不用說出現遺失或者再熱的情況,那么通過電子檔證明按照相應的公章在網上打印,然后填寫好相應的格式內容基本上就可以起到有效作用,這種離職證明的電子答案是非常有用,而且比較實在方便出去的最原始紙質化的離職證明單,但是也有很多公司和企業都在使用紙質的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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