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全文解讀(民法典全編解讀)
民法典第1179條解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生命健康權是人格權的一種。分為生命權和健康權。生命權是公民作為人的存在、作為權利主權的前提條件,也是公民行使其他民事權利的基礎。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權的享有,是每個人的最高人身利益。因此,保全生命不受非法侵害是公民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權利。健康權,又稱身體健康權,它包括身體的和精神的兩個方面。公民在生命存續期間,必須維持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正常的機能,否則就無法以自己的行為參與民事活動。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護。故意或過失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要根據情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承擔民事責任;嚴重傷害他人健康的行為,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并附帶民事賠償;對于輕微的傷害行為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傷害行為,一般都要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生命健康權包含兩類:生命權、健康權
生命權是公民維護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權力,主要表現為生命安全維護權,當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時,有權依法自衛和請求司法保護。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為均屬侵害生命權的行為。生命對于我們只有一次,具有最高價值,生命安全是公民從事一切活動的物質前提和基本條件,生命一旦喪失,任何權利對于受害人而言均無價值。我們有權珍愛生命,維護生命安全。
健康權是公民維護其身體健康即生理機能正常運行。具有良好心理狀態的權利。健康的內容主要表現為健康維護權,又兩層含義。
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權利。
其二,健康利益維護權,當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時,受害人享有司法保護請求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典條文解讀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翔實的規定,并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民法典》內容解讀
民法典由民法總則與各分編“合體”而來,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及附則。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物業費、離婚糾紛,民法典涵蓋了民事活動的方方面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民法典最大的特點之一,是增加了人格權編。
創造性地將關于人格權的規定獨立成編,這在世界民法典的立法史中具有時代意義和實踐意義。其在更好更充分地實現人民幸福生活目標的同時,也必將為世界法治發展提供新的樣板,擴充新的模式。
擴展資料:
1、見義勇為免責
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解讀:現實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發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擾公眾。民法典草案明確了侵權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責任,同時也明確了見義勇為者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有助于杜絕“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
2、小區共有場所收入歸業主
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解讀:小區電梯廣告、外墻廣告收入歸誰?物權法的規定并不明確,引發了一些矛盾糾紛。民法典草案明確,利用小區業主共有場所產生的收入屬于業主共有。這將發揮定分止爭的作用,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人民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能詳細介紹的解讀一下民法典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七編,第一編 總則,第二編 物權,第三編 合同,第四編 人格權,第五編 婚姻家庭,第六編 繼承,第七編 民事責任,更多民法典詳情可點擊查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文。
民法典解讀
民法典相當于處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本百科全書,其中包含了各種各類的民事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的內容頗為龐雜,包括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七編。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立法目的】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 【調整范圍】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2021民法典新規,該如何正確的解讀?
2021年民法典新規新鮮出爐,應該這樣解讀民法典,它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蘊含了之前運行婚姻法,合同法,集萬物于一身的法典。
一:民法典涵蓋的內容
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解讀,我是從幾方面解讀的,首先它全文總共1260條,涵蓋了總則編,婚姻家庭編,物權編,合同編,繼承編,人格權編,侵權責任編和附則,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禁止性騷擾,明確性騷擾的認定標準,人格權首次獨立成編,設置離婚三十日冷靜期這些也是民法典的亮點所在,最后它涵蓋內容之廣,堪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使我國民事立法形成完整體系,此次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于2021.1.1起施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亮眼之處
第一根據疫情,新增三處抗疫規定,比如監護人如果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監護職責,那么被監護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都要負責對被監護人的臨時生活照料救助,第二設置離婚冷靜期,這是結合當代人社會關系做出的調整,由于有部分人結婚沖動離婚也沖動導致離婚率較高,設置一個冷靜期,有利于雙方冷靜考慮。第三設置性騷擾認定標準,這是一項保護女性的標準,并且規定學校企業有義務制止和禁止性騷擾的發生。第四,禁止高利放貸,危害校內學生身心健康,第五,禁止利用信息技術盜取個人信息,最后設定見義勇為免責。這些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亮眼之處。不愧是我國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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