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權行為發(fā)生日(從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
什么是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fā)生后,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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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權
侵權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fā)生后,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舉些例子,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
1、法律面前一切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權、出版權、集會權、結社權、游行權和示威權;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權利,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jiān)督權,包括批評、建議、投訴、起訴、舉報和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而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和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科研、文藝創(chuàng)作等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相同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歸僑和家庭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受國家的保護。

什么是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fā)生后,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侵權是什么意思?
侵權(delict)是指侵害他人權利或利益的行為。包括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前者指行為人基于過錯直接致人損害,因而適用民法上一般責任條款的行為;后者指行為人雖無過錯,但依民法特別責任條款或民事特別法應承擔責任的行為。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這可以從詞源學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在英語中,“侵權行為”一詞稱作“tort",來源于拉丁文“tortus ",原意是指扭曲和彎曲,它也用于將某人的手臂或腿砍掉的情形,此種含義仍然能從德語(jemanden einen Tort antum;Tortur)和法語(aviordu tort;faire du tortous)中找到,以后該詞逐漸演化為錯誤(Wrong)的意思。在法語中,tortum和tort都是來源于拉丁語“delictum",其原意是“過錯”,“罪過”。拉丁語名詞delictum派生于動詞delinqere(偏離正確的道路),意思是一個違法、一個失誤或者一個錯誤。中文的“侵權行為”一詞“最早于清末編定《大清民律》草案時才開始應用。”但是在舊中國民法中對侵權行為的概念卻缺乏明確的界定。
給朋友過生日發(fā)她的照片+算侵犯她嗎?
給朋友過生日,然后發(fā)他的照片,并不算侵犯他的肖像權,畢竟你們是在一起為他慶祝生日,拍照片發(fā)朋友圈或者其他的行為不算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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