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侵權行為有哪些(企業(yè)侵權行為有哪些種類)
常見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高管侵權行為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高管的侵權行為,在實踐中往往有所交叉。常見的侵權行為有關聯(lián)交易、違規(guī)擔保、違反承諾、違規(guī)信披等,比如利用關聯(lián)交易進行利益輸送轉移資產,違規(guī)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未經內部法定程序以上市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等。
此外,上市公司如果合規(guī)治理方面存在問題,也會侵害中小投資者權益,比如公司章程設置不當,限制了股東權利、沒有落實法律法規(guī)對投資者保護的相關規(guī)定,再比如召開股東大會程序不符合規(guī)定、“三會”記錄不規(guī)范等。

侵權行為有哪些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侵權行為的類型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3、侵害身份權的侵權行為。
4、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
5、侵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有:
1、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的基本含義是:過錯是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不存在過錯,就當然不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有過錯則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2、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不問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人應當對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
法律依據(jù):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過錯責任原則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條無過錯責任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guī)定。
公司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公司侵權行為有下列構成要件:
1、實施了侵犯他人財產或者人身的行為;
2、對被侵害人造成了損害;
3、侵權行為和造成的損害有因果聯(lián)系;
4、侵權人存在主觀上的過錯。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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