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輕傷鑒定標準(最新輕傷鑒定標準2022)
輕傷的鑒定標準是什么?
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公告,為進一步加強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將《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司發[1990]070號)、《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法(司)發[1990]6號)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GA/T 146-1996)同時廢止。
輕傷鑒定標準如下:
1、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
2、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
3、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
4、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
一、做傷殘鑒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記錄;
2、病歷本;
3、疾病診斷證明書;
4、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
5、傷殘鑒定委托書。
二、個人傷殘鑒定的流程如下:
1、被鑒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鑒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鑒定時,還應攜帶鑒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鑒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鑒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鑒定費用。
總而言之,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輕傷一般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一般包括因為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
輕傷和輕微傷鑒定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實踐中一般由鑒定機構對傷情進行鑒定,出具鑒定意見。輕微傷是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害或輕度短暫功能障礙的損傷。一般輕微傷愈合后對人體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體態無影響或影響輕微。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一、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二、輕微傷指的是造成人體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短暫的功能障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三十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鑒定意見書。
第三十七條 司法鑒定意見書應當由司法鑒定人簽名。多人參加的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
第三十八條 司法鑒定意見書應當加蓋司法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專用章。
輕傷的鑒定標準及賠償
輕傷的鑒定標準: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的賠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般人身損害的案件中,傷害后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就醫的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項目。具體的金額要根據傷情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輕傷標準是多少
1、顱腦、脊髓損傷
輕傷一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征。
g)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h)脊髓挫裂傷。
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2、面部、耳廓損傷
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以上;多塊面積累計? 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以上。
d)眼瞼缺失相當于一側上眼瞼1/4以上。
e)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f)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g)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h)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j)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k)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m)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o)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 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 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 ?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p)舌缺損。
q)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s)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t)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u)顴骨骨折。
3、聽器聽力損傷
輕傷一級
a)雙耳聽力障礙(≥41dBHL)。
b)雙耳外耳道閉鎖。
輕傷二級
a)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c)一耳聽力障礙(≥41dBHL)。
d)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e)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4、視器視力損傷
輕傷一級
a)外傷性青光眼,經治療難以控制眼壓。
b)一眼虹膜完全缺損。
c)一眼重度視力損害;雙眼中度視力損害。
d)一眼視野半徑30 o以下(視野有效值48%以下);雙眼視野半徑50 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輕傷二級
a)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前房出血須手術治療;房角后退;虹膜根部離斷或者虹膜缺損超過1個象限;睫狀體脫離;晶狀體脫位;玻璃體積血;外傷性視網膜脫離;外傷性視網膜出血;外傷性黃斑裂孔;外傷性脈絡膜脫離。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低眼壓;外傷性青光眼。
c)瞳孔括約肌損傷致瞳孔顯著變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徑0.6cm以上)。
d)斜視;復視。
e)瞼球粘連。
f)一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雙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原單眼中度以上視力損害者,傷后視力降低一個級別。
g)一眼視野半徑50 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5、頸部損傷
輕傷一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6.0cm以上。
b)頸前三角區瘢痕,單塊面積10.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12.0cm2以上。
c)咽喉部損傷遺留發聲或者構音障礙。
d)咽或者食管損傷,遺留吞咽功能障礙(只能進半流食)。
e)頸總動脈血栓形成;頸內動脈血栓形成;頸外動脈血栓形成;椎動脈血栓形成。
輕傷二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b)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0cm 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0cm 2以上。
c)甲狀腺挫裂傷。
d)咽喉軟骨骨折。
e)喉或者氣管損傷。
f)舌骨骨折。
g)膈神經損傷。
h)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
6、胸部損傷
輕傷一級
a)心臟挫傷致心包積血。
b)女性一側乳房損傷,喪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處以上。
d)縱隔血腫;縱隔氣腫。
e)血胸、氣胸或者血氣胸,伴一側肺萎陷30%以上,或者雙側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傷。
輕傷二級
a)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導管損傷。
b)肋骨骨折2處以上。
c)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鎖關節脫位;肩鎖關節脫位。
e)胸部損傷,致皮下氣腫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積血;胸腔積氣。
g)胸壁穿透創。
h)胸部擠壓出現窒息征象。
7、腹部損傷
輕傷一級
a)胃、腸、膽囊或者膽道非全層破裂。
b)肝包膜破裂;肝臟實質內血腫直徑2.0cm以上。
c)脾包膜破裂;脾實質內血腫直徑2.0cm以上。
d)胰腺包膜破裂。
e)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輕傷二級
a)胃、腸、膽囊或者膽道挫傷。
b)肝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d)胰腺挫傷。
e)腎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f)肝功能損害(輕度)。
g)急性腎功能障礙(可恢復)。
h)腹腔積血或者腹膜后血腫。
i)腹壁穿透創。
8、盆部及會陰損傷
輕傷一級
a)骨盆2處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髖臼骨折。
b)前尿道破裂,須手術治療。
c)輸尿管狹窄。
d)一側卵巢缺失或者萎縮。
e)陰道輕度狹窄。
f)龜頭缺失1/2以上。
g)陰囊皮膚撕脫傷面積占陰囊皮膚面積30%以上。
h)一側睪丸或者附睪缺失;一側睪丸或者附睪萎縮。
輕傷二級
a)骨盆骨折。
b)直腸或者肛管挫裂傷。
c)一側輸尿管挫裂傷;膀胱挫裂傷;尿道挫裂傷。
d)子宮挫裂傷;一側卵巢或者輸卵管挫裂傷。
e)陰道撕裂傷。
f)女性外陰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cm以上。
g)龜頭部分缺損。
h)陰莖撕脫傷;陰莖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0cm以上;陰莖海綿體出血并形成硬結。
i)陰囊壁貫通創;陰囊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cm以上;陰囊內積血,2周內未完全吸收。
j)一側睪丸破裂、血腫、脫位或者扭轉。
k)一側輸精管破裂。
l)輕度肛門失禁或者輕度肛門狹窄。
m)輕度排尿障礙。
n)外傷性難免流產;外傷性胎盤早剝。
9、脊柱四肢損傷
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愈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10、手損傷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11、體表損傷
輕傷一級
a)挫傷面積累計達體表面積10%。
b)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 40.0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100.0cm 2以上。
d)皮膚缺損30.0cm2以上。
輕傷二級
a)挫傷面積達體表面積6%。
b)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50.0cm 2以上。
d)皮膚缺損6.0cm2以上。
12、其他損傷
輕傷一級
a)IIo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20%或者IIIo面積達5%。
b)損傷引起脂肪栓塞綜合征(不完全型)。
c)器質性陰莖勃起障礙(中度)。
輕傷二級
a)IIo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5%或者IIIo面積達0.5%。
b)呼吸道燒傷。
c)擠壓綜合征(I級)。
d)電擊傷(Ⅰo)。
e)溺水(輕度)。
f)各種損傷引起休克(輕度)。
g)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征象。
h)面部異物存留;眶內異物存留;鼻竇異物存留。
i)胸腔內異物存留;腹腔內異物存留;盆腔內異物存留。
j)深部組織內異物存留。
k)骨折內固定物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l)各種置入式假體裝置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m)器質性陰莖勃起障礙(輕度)。
輕傷鑒定標準
輕傷判定的標準如下:《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一條
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根蒂根基,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之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負;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托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負。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令規定。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一條
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根據。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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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的鑒定標準是什么
一、法醫鑒定輕傷標準是怎樣的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法醫鑒定輕傷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二、認定輕傷注意事項
1.輕傷是界于重傷和輕微傷之間的一種傷害程度。因此,認定輕傷,一方面可以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
(試行)》的規定直接加以認定,另一方面,也可以從排除重傷或者輕微傷的角度來認定。
2.認定是否輕傷,應當以專業人員作出的鑒定結論為依據。鑒定人應由法醫師或具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由司法機關聘請或委托的主治醫師以上的人員擔任。
3.鑒定是否輕傷,應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發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4.有多種損傷的,只要有一處損傷達輕傷標準的,即可認定為輕傷;多處損傷均未達輕傷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如有三種(類)以上損傷均接近《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規定的輕傷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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