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流程及時間(公開招標流程及時間圖)
招標步驟主要有哪些
一、招標資格與備案
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備案;委托代理招標事宜的應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二、確定招標方式
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三、發布招標公告
實行公開招標的,應在國家或地方指定的報刊、網站或其它媒介發布招標公告;實行邀請招標的應向三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人發送投標邀請。
四、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采用資格預審的,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向參加投標的申請人發放資格預審文件。
五、資格預審
招標人如需要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合法性和履約能力進行全面的考察,可通過資格預審的方式來進行審核。招標人可按有關規定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并在發出三日前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審查,資格預審應當按有關規定進行評審,資格預審結束后將評審結果向相關機構備案。備案三日內招標投標監督機構沒有提出異議,招標人可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標人。
六、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根據有關規定、原則和工程實際情況、要求編制招標文件,并報送招標投標監督機構進行備案審核。審定的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確需變更時,須經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準,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標單位。
七、踏勘現場
招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解答投標方提出的問題,并形成書面材料,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八、編制投標文件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按規定進行密封,在規定時間送達招標文件中指定的地點。
九、組建評標委員會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可以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十、開標
招標人依據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啟所有投標人按規定提交的投標文件,公開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及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和相關人員在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監督下公開按程序進行。
從發布招標文件之日起至開標,時間不得少于20天。
十一、評標
評標是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或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法。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借助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按程序要求進行全面、認真、系統地評審和比較后,確定出不超過3名合格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列順序。
十二、定標
招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者不滿足條件需棄標時,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以此類推。所有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未被選中的,應重新組織招標。
十三、中標結果公示
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后,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無異議后,招標人將工程招標、開標、評標、定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備案。發中標通知書。
十四、簽訂合同和備案
中標人在30個工作日內與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簽訂合同5日內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招投標流程需要多少天
招標投標周期一般需要15到25天的時間。招標文件公告發布時間至少7個工作日,然后開標需要一天,接下來三天到五天內確定供應商,之后再是7個工作日的中標公示日。
投標的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01、確定投標意向并成立工作機構
企業在獲得投標信息后,即可按企業的拓展計劃,確定投標意向,相應成立投標工作領導組,由公司總經理或有關部門經理及方案編制人員組成,開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02、獲取招標文件
收到招標邀請函通知書后,投標工作小組應迅速組織齊備公司經營資質的有關資料和證件,按招標單位規定送交預審,獲取招標文件后,應詳細閱讀文件內容,熟知各項要求,特別是對招標文件中投標保證書、履約書、獎罰措施等項應仔細分析研討,并向招標單位確認投標書中不清楚事項,以便作準備。
03、考察現場
投標單位應多次組織人員到物業現場進行現場實地考察,對照圖紙、設計說明書及招標文件有關內容、仔細分析,從而為管理方案的構想奠定基礎。
04、成本測算
投標單位應組織富有經驗的人員根據擬承接項目管理服務范圍、類型、檔次、標準等進行專題分析,作出較為精確的測算,對國家規定的管理服務單價可不必計算。在確定單價時,要從競爭戰略高度和戰術要求上去推敲,單價確定后與工作量相乘,便可得出管理服務費總標價。
05、編制標書
投標單位在作出投標報價決策之后,就應組織編寫人員分工合作,按照招標文件中的各項要求編制標書。投標書的主要內容有什么?
(1)介紹投標企業的概況和經歷
(2)分析投標物業的管理特點
(3)擬定質量管理目標和采用的管理方式
(4)擬定管理服務內容
(5)物質裝備計劃
(6)管理人員配備
(7)管理規章制度
(8)檔案建立與管理的設立
(9)經費收支預算
(10)提出經營、管理、服務的新思路
為提高管理水平,投標者可在創建安全文明單位、實施科學化、規范化管理、開展增收節支、服務承諾等諸方面提出即務實又能體現創新的大思路,以確保管理目標的實現。以上僅是標書的基本內容,至于詳略取舍可依據所投物業的實情而定。
06、向招標公司送達標書
備注:綜上問題所述招標投標周期一般需要15到25天的時間,包括招標文件發布、開標、確定供應商、中標公開日。建議大家應該留心招標時間流程,以免錯過。
法律依據:《招投標法》第7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準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公開招標流程
公開招標流程如下:
1、招標前準備;
2、招標開始以及相關文件制作;
3、資格預審;
4、投標;
5、開標;
6、評標和中標。
在選擇下屬子公司投標時,投標人必須按照“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的規定,謹慎選擇合適的投標主體,特別是必須注意所選擇的子公司應完全滿足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二條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公開招投標的流程
【法律分析】
公開招投標的流程是:
1、招標人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
2、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
3、招標人確認后,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獲得得招標文件后,投標人應研究招標文件和準備投標文件;
4、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出中標、落標通知書,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第四條 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國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商務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有關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招標投標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其所屬部門有關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政部門依法對實行招標投標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的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監察機關依法對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監察對象實施監察。
公開招標流程及時間
【法律分析】:1、建筑工程招標:公開招標應當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報刊或者其他媒介發布。
2、建筑工程投標: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編制投標文件。
3、建筑工程開標: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由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主持,邀請評標委員會成員、投標人代表和有關單位代表參加。
4、建筑工程評標與定標:評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審查,對與招標文件規定有實質性不符的投標文件,應當決定其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條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公開招標需要多少時間,公開招標需要多少時間知識
招標投標過程中,常常遇到各種各樣的時間節點,令人應接不暇。下面,為大家總結了招標投標流程中各個時間節點的時限規定。話不多說,上干貨:
資格預審各流程
依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1)資格預審文件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期限:自資格預審文件停止發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資格預審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資格預審文件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編制的,應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3日前作出。
(4)資格預審文件異議提出期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
(5)資格預審文件異議答復期限:招標人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答復,作出答復前,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6)資格預審申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投訴期限: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
(7)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期限: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決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作出處理,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不含資格預審的流程
依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1)招標文件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標文件的期限: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澄清或修改招標文件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作出。
(4)招標文件異議提出和答復時間期限: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
(5)招標文件異議答復時間期限: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答復,作出答復前,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6)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文件時投標保證金返還期限: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
(7)開標時間: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8)開標異議提出期限:當場。
(9)開標異議答復期限:當場。
(10)中標候選人公示開始時間: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
(11)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評標結果異議提出期限:公示期內。
(13)評標結果異議答復期限: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
(14)合同簽訂期限:在投標有效期內及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
(15)投標保證金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16)投標保證金返還期限:最遲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
(17)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投訴期限: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
(18)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期限: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決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作出處理,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19)提出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時間:在投標有效期內不能完成評標和定標工作時。
(20)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期限: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
(21)招標投標違法行為對外公告期限:自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外進行記錄公告,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期限為6個月,公告期滿后,轉入后臺保存。依法限制招標投標當事人資質(資格)等方面的行政處理決定,所認定的限制期限長于6個月的,公告期限從其決定。
政府采購中各流程
依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
(1)邀請招標時資格預審公告期限不少于7個工作日。
(2)邀請招標時投標人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的期限: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前。
(3)澄清或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期限: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作出。
(4)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的期限: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作出。
(5)提交投標文件的期限: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6)開標時間: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7)評審專家的抽取時間:原則上應當在開標前半天或前1天進行,特殊情況不得超過2天。
(8)采購代理機構將評標報告報送采購人期限:評標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
(9)采購人確定中標供應商的期限:委托組織招標的,收到評標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自行組織招標的,評標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
(10)中標通知書發出期限:中標結果公告發布的同時。
(11)合同簽訂期限:自發出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
(12)投標保證金返還期限:未中標供應商,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中標供應商,采購合同簽訂后5日內。
(13)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期限: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14)提出質疑期限: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中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自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15)質疑答復期限:收到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
(16)投訴期限: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
(17)財政部門審查投訴書期限:收到投訴書后5個工作日內。
(18)財政部門受理投訴書期限:符合投訴條件的投訴,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19)財政部門向被投訴人發送投訴書副本期限:受理投訴后3個工作日內。
(20)被投訴人就投訴事項向財政部門回復期限:收到投訴書副本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21)財政部門投訴處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22)投訴處理期間暫停采購活動期限:最長不超過30日。
(23)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從采購結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
依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有關規定的通知》
(1)主管部門對招標文件備案函復時間:收到評審專家審核意見、招標機構意見、招標文件最終修改部分等備案資料后3日內,如需協調可適當延長。
(2)招標文件公告期:不少于20日,大型設備或成套設備招標不得少于50日。
(3)招標文件發售期:不少于20日,大型設備或成套設備招標不得少于50日。
(4)招標文件異議提出期限:開標日5日前。
(5)招標文件異議答復期限:開標前。
(6)二次招標時第二次投標截止日與第一次投標截止日間隔期限:不少于7日。
(7)投標人招標網注冊期限:投標截止時間前。
(8)開標記錄招標網備案期限:開標后2日內。
(9)評標價格多種貨幣轉換為美元以中國人民銀行賣出價公布的基準日:開標當日。
(10)銀行資信證明有效期限:開標日前3個月內。
(11)評標專家抽取時間:不得早于開標時間48 小時,如抽取外省專家的,不得早于開標時間72 小時,遇節假日向前順延。
(12)評標結果公示期:7日,公示開始日不得選擇在國家法定長假的前2日。
(13)投標人質疑期:評標結果公示期內及結束后3日內。
(14)組織評標委員會或受評標委員會的委托向質疑人提供質疑答復意見的期限:評標結果公示結束后第4日起7日內,特殊理由情況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延期答復,但延期時間不得超過7日。
(15)招標機構對投標人質疑的書面答復報送主管機關的期限:評標結果公示結束后3日內。
(16)評標結果公示結果公告:評標結果公示期內無質疑,公示期結束后該評標結果自動生效并進行公示結果公告。
(17)主管部門出具評標結果備案通知期限:評標結果公示結果公告后3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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