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錯推定責任記憶口訣(判斷題對錯怎么記住)
什么是過錯推定原則?
1,“過錯推定原則”是否也是民事歸則原則的一個種類?
解析:對于過錯推定是獨立的歸責原則,還是隸屬于過錯歸責原則之下的一種分支,有一定的爭議。
如果你看的教科書認為是三元制的歸責原則,那么,過錯推定就是過錯歸責原則的一種特殊形式,反之,如果是四元制的教科書就肯定了過錯推定是一種獨立的歸責原則。
過錯推定,也叫過失推定,在侵權行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訴訟中,能證明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的情況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證明損害的發生自己無過錯,那么就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損害的行為中有過錯,并為此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我國侵權責任歸責原則,理論認識有所謂單一歸責原則說(過錯責任)、二元制歸責原則說(過錯責任與無過錯責任)、三元制歸責原則說(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公平責任,或者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公平責任,或者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四元制歸責原則說(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過錯推定、公平責任)。
2,“過錯推定原則”與上述三大民事歸責原則之間是什么關系?
解析:過錯推定是否獨立于過錯歸責原則,法學界有不同看法。
“肯定說”《王利明,楊立新.侵權行為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37.》
認為:“過錯推定仍然保持了傳統的過錯責任原則所具有的制裁、教育、預防、確定行為標準等價值和職能。然而,作為一項歸責原則,過錯推定與傳統的過錯責任是有區別的。”即認為過錯推定是從過錯責任發展起來的一項獨立的歸責原則。
“否定說”《王利明,楊立新.侵權行為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33.》認為:“過錯推定仍然屬于過錯責任原則的一部分,是過錯責任原則適用中的一種特殊情形,它仍然以加害人的過錯為責任的根據或標準,因此不可將其與過錯責任相提并論,更不可將其作為我國侵權行為法的歸責原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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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司法實踐上看,過錯推定是一種獨立的歸責原則,但是,在法理上,有些教科書將過錯推定歸入過錯歸責原則中。這個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并沒有分歧,在理論界中有分歧。

四種過錯推定責任是哪些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損害責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損害責任應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2、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責任。在共同危險行為人致人損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誰是加害人,不能證明加害人的主觀過錯,為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必須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即從受害人的損害事實中推定共同危險行為人的共同過失。
3、雇員、國家公務人員職務行為致人損害責任。這種賠償責任應適用推定過錯責任原則,被告舉證責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舉證證明自己無過錯,舉證不能或證明不足的,直接從損害事實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觀上有選任不當,疏于監督管理的過失,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醫療損害責任。醫療事故是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竟合,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在醫療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對醫學知識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難以舉證證明致害人在醫療服務中有過錯,如果適用一般過錯責任原則,勢必使受害人一開始就處于十分不利地位。因此,醫療損害賠償責任也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只要受害人能證明損害事實的存在,損害事實與醫療單位的行為有因果關系,如果醫療單位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就應推定醫療單位有過錯而承擔民事責任。
過錯推定責任原則9種情形
【法律分析】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a)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b)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c)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3、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4、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注意:建筑物倒塌適用無過錯責任;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6、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8、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我國《侵權責任法》中,規定過錯推定 責任原則 的是哪幾種情形?
過錯推定責任8種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侵權責任法》第38條);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a)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b)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c)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侵權責任法》第58條);
3、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侵權責任法》第81條);
4、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注意:建筑物倒塌適用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86條);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侵權責任法》第88條);
6、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侵權責任法》第90條);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侵權責任法》第91條) ;
8、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侵權責任法》第75條)。
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
1、以行為人的過錯作為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即行為人具有故意或過失;
2、以行為人的過錯程度作為侵權責任承擔形式以及責任范圍的依據。
過錯推定責任8種情形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
3、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
4、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
6、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
7、地下施工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
8、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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