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婚姻最新規定(2021新婚姻法最新規定)
法定結婚年齡2021年新規定
2021年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021年婚姻法婚姻新規定
2021年婚姻法婚姻新規定?我國的民法典對離婚冷靜期作出了新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需要離婚的夫妻雙方向其中一方的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申請后。婚姻登記機關會在收到離婚申請的三十天內,給予離婚雙方撤回離婚申請的時間。等到三十天期滿后,夫妻雙方可以親自到該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放離婚證。如果不去申請的,那么婚姻登記機關會認定其撤回離婚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結婚年齡2021年新規定是?
2021年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021婚姻法律新規是什么?
2021民法典關于婚姻的新規為離婚多了三十天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有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擴展資料:
婚姻不能想結就結,想離就離,如今已然有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無疑為夫妻提供了一個反思的契機,也是一個很好的警告。當初結婚過于草率,現在離婚就應當難一點,這樣下次再面臨結婚時他們才可能變得更慎重。
離婚冷靜期,能促進男女的蛻變,也維護了婚姻的莊嚴,降低離婚率也是必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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