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拆遷房子如何辦 離婚協議拆遷辦不認可怎么辦呢
離婚協議上我把父母拆遷的房子,贈與前妻了,房子是我名字,有效嗎_百度...
離婚協議書上雙方都簽字并且經過律師公認就是有效的。后期必須要將房子過戶之前妻名下。
其次,如果你們已經和父母分家了,這個房子產權證上是你父親的房子,就應該屬于你父親的。拆遷補償的問題也不涉及到子女這邊,自然你前妻也無權要求追償,較后,你妻子離婚后,所能要求的是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的共有財產,一般不會涉及父母的財產。
房產歸屬:根據你們的離婚協議,房子已經歸你所有,且房貸也是由你來償還。這意味著,在法律上,該房產目前屬于你的個人財產。前妻簽字問題:如果離婚協議中沒有明確提及未來房產處置需要前妻簽字,且房產目前只登記在你個人的名下,那么你在處理該房產(如出售、抵押等)時,通常不需要前妻的簽字。
房子拆遷按人頭賠離婚后怎么分
綜上所述,拆遷按人頭算離婚分房產的 *** 是通過協商確定分割方式,如協商不成則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利益處理。夫妻共同房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根據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可以有所差別。個人財產的拆遷安置房歸個人所有,共同財產的拆遷安置房歸雙方共同所有,對于增值部分的補償各占50%。
房子拆遷按人頭賠償的具體分配問題在離婚后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共同所有權原則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則在離婚后,應按照每個人的貢獻和時間分配賠償款,比如說,若丈夫和妻子的財產投入不一樣,或者房產證上的比例不一樣,可以按比例分配;若夫妻共同財產的時間分配不一樣,可以根據時間的長短分配。
如果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的公房,且婚后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那么離婚時房屋產權的歸屬需要區分具體情況。如果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產權房的增值部分應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離婚協議關于動遷房子怎么寫
1、法律分析:離婚時如已經預計到的財產(如拆遷補償款),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該財產的份額或者分配辦法,也可以在協議中約定該財產屬于遺留問題,待產生后再協商處理。事實上,如果離婚協議中沒有注明財產已經分割完畢或者類似的意思,一方發現漏分的財產都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2、離婚協議書約定房屋給女方,但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只要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協議是有效的。但房屋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產權就還屬于另一半所有,建議盡早去辦理過戶手續。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再者,對于子女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別等,以及子女由哪一方撫養,另一方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和支付方式,都應詳細說明。隨后,對共同財產進行描述,包括房屋的具體情況,明確表示該房屋歸子女所有。這一部分需要詳細列出房屋的地址、面積、結構等信息。
4、盡管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了房子的歸屬,但如果沒有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如過戶登記等,那么房子的產權在法律上仍然屬于原登記人。因此,為了確保房子歸屬的合法性,雙方需要在簽訂離婚協議書后,盡快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離婚協議上房產歸女方,但離婚后兩人還是一起生活,房子沒過戶,是男方...
1、暫時不過戶,那么離婚后,這個離婚協議生效,房產根據約定是屬于女方的,但是這種離婚協議約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本身并不能直接產生物權效力,也就說如果沒過戶,女方就并不是業主,如果男方把這個房產賣給第三人,女方是無法向第三人主張返還房屋的,只能要求男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男女雙方簽了離婚協議后,并到民政局辦理完畢離婚登記手續,領取了離婚證的,該離婚協議已發生法律效力,該房屋屬于女方的房產,另一方應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3、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份房產已經屬于女方名下,因為離婚協議在民政婚姻登記機構存檔,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房產的所有權仍需以房屋管理部門的登記為準。因此,該房產目前還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4、離婚協議載明房產歸女方所有的,男方應當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如男方在離婚后拒不協助女方過戶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確認對房屋的所有權并依法辦理過戶手續。 離婚協議房產歸一方所有,但未辦過戶處理如下:應當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
5、一般來說,夫妻離婚時,協議將房產歸一方所有,但未辦理過戶手續,該房產仍屬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物權變動原則上以登記完成為生效要件,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并不直接發生物權變動的效果,一方僅可基于債權請求權向對方主張履行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契約義務。
6、應當履行離婚協議的約定。即使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沒有完成產權變更)也不影響協議的效力。女方應當憑離婚協議書,向主導拆遷的機關或單位申請權利人登記,以免補償后的款項歸位問題產生糾紛。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