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期限為一年嗎 審查起訴一年是什么意思
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期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的期限通常為一個月;若情況嚴重或復雜,可申請延期15天;如犯罪嫌疑方認罪認罰且符合速裁程序條件,則應于10日內做出判決;對于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申請延長至15天。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較長期限為六個半月。一般來說,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為一個月。然而,如果案件情況復雜或重大,這個期限可以延長十五日。此外,如果案件的管轄權發生改變,審查起訴的期限會從改變后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
法律分析: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法定期限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取保候審審查起訴期限較長多久
1、法律分析:取保候審的較長時限為一年,在一年內如果辦案單位收集到了新的證據,可以隨時提請檢察院起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在一年內辦案單位沒有取得新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就要撤銷案件,或者轉為監視居住繼續偵查。
2、法律分析:不管是否取保候審,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都是一個月。取保候審的較長時限為一年,在一年內如果辦案單位收集到了新的證據,可以隨時提請檢察院起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在一年內辦案單位沒有取得新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就要撤銷案件,或者轉為監視居住繼續偵查。
3、【法律分析】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不管是否取保候審,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都是一個月。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4、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期限較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具體說明如下:法律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其期限較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多長,起訴超期應該怎么處理?
《刑事訴訟法》*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時間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在一個半月之內都沒有提起公訴,當然不會直接放了犯罪嫌疑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的期限通常為一個月;若情況嚴重或復雜,可申請延期15天;如犯罪嫌疑方認罪認罰且符合速裁程序條件,則應于10日內做出判決;對于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申請延長至15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
法律分析: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大概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限規定如下:對于監檢機關移交的案件,須于一個月內做出決定;如案情重大或復雜,可延展15天;若犯罪嫌疑人認罪并符合速裁程序要求,應在10日內做出決定;對于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案件,可延長至15天。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但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案子到了檢察院起訴兩個月能結案。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個月。案件由檢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兩個月內宣判。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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