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傷殘鑒定完還能提出異議嗎 車禍傷殘鑒定下來了找誰賠
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幾日內重新鑒定
法律分析:一般是10至15日,在鑒定書尾部會告知當事人。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 *** 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法律依據:《較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七條 人民法院收到鑒定書后,應當及時將副本送交當事人。
依據《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規定》第44條,公安部門應在接收到檢修和鑒定結果之日起兩日內,向當事人交付相關結果復印件。如當事人對該部門鑒定存疑,可在收到復印件次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申請。經縣級公安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可委派或委托專業人員、有資質鑒定機構進行復檢鑒定。
【法律分析】一般是10至15日,在鑒定書尾部會告知當事人。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 *** 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多少日內提出異議是沒有明確規定的,一般鑒定報告會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期限。
法律分析:對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鑒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省一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檢。
法律分析: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意見復印件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后,進行重新鑒定。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七條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再次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交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對方不認可要求重新鑒定
你好 如果*次傷殘鑒定是由原告單方申請的,沒有經過法院的話,對方保險公司一般不會認可,起訴到法院時,法官會要求原告重新申請鑒定,原被告雙方共同選定鑒定機構,做鑒定。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對于評定結論不服其可以選擇的救濟方式包括重新進行傷殘鑒定和通過質證排除或者降低傷殘評定結論的證明力。具體補救方式如下: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的情況。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鑒定結論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法律分析:傷殘鑒定為十級鑒定,對方保險公司不承認,要求重新鑒定,這是保險公司的權利,沒有辦法去反駁,重新鑒定一般應該也不會改變之前的鑒定結果,一切以事實為依據。
個人意見!車禍對傷殘鑒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車禍后對傷殘鑒定結果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人后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
車禍后對傷殘鑒定結果不服怎么辦:首先,可以對傷殘評定自行申請重新鑒定,法律對該種情況下申請傷殘評定的次數沒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訴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經申請傷殘評定的評定內容,要求法院委托專業傷殘評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解答車禍后對傷殘鑒定結果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人后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
如果對法醫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由雙方共同認可或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指定的鑒定部門重新進行鑒定。
關于交通事故中傷殘鑒定有異議的怎么處理
1、解答車禍后對傷殘鑒定結果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人后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
2、一方當事人自行申請傷殘評定,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當事人沒有自行委托進行傷殘評定,而是直接起訴,要求人民法院委托傷殘鑒定。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論有異議,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對傷殘鑒定結論有異議的救濟方式作為傷殘評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
3、如對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有異議,可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交重鑒申請,并需經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警部門主管負責人批準。在此過程中,原辦案單位將重新委托進行檢驗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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