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多久才不被起訴 取保候審多久才能結案
取保候審后還被起訴嗎
1、需注意,即使犯罪嫌疑人成功申請了取保候審,仍有可能面臨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此情況下,取保候審并不意味著被訴風險消除。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各犯罪嫌疑人均應在傳喚時按時到案;如住所、工作單位或聯系方式有所變更,則需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執行機關知曉。
2、取保候審作為強制措施之一,在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后,并未停止偵查工作。直至偵查終結,案件才會被移送至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若構成犯罪,檢察院則會向法院提起公訴。
3、取保候審并非*的保證不會被起訴。它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強制措施,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律程序中暫時不再被羈押,等待審判。然而,這并不意味著較終一定會避免被起訴。法律規定,滿足特定條件時,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4、在沒有撤案的情況下,仍然會被起訴、判刑。不過,在司法實踐中能夠取保候審的,都是罪行不重的,也多有判決緩刑的。
5、取保候審后,是否有可能不起訴?答案是可以的。依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審查相關案件時,若發現滿足不起訴條件,將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那么,什么情況下在取保候審后,嫌疑人有爭取不起訴的機會呢?首先,證據不足是關鍵因素之一。

檢察院取保候審后多久決定起不起訴
取保候審后,拿到不起訴:案件到檢察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到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具體開庭要多少時間,要結合當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復雜程度決定。一般情況下,不超出上述規定是期限。
通常情況下在一個月內或者一個半月之內,檢察院會作出起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特殊情況(1)改變管轄的情形: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2)對于案件事實不清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較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較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案件到檢察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到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具體開庭要多少時間,要結合當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復雜程度決定。一般情況下,不超出上述規定是期限。
您好,檢察院做出不起訴后,派出所收到不起訴決定書,應當立即解除取保候審。如果派出所沒有解除取保候審,可向檢察院反應。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案子到檢察院多久通知,需要根據案情和證據分析。
取保候審后,案件會經歷偵查、起訴和判刑的階段。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審期限較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而監視居住的期限則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期間,偵查、起訴和審理工作不能被中斷。
取保候審為什么要一年才起訴
這是適應案件的不同進展情況而作出的變通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取保候審后久拖的,可能是因為案情比較復雜。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較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一年后被檢察院傳喚起訴的意思是要改變強制措施,因為,取保候審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年。這是適應案件的不同進展情況而作出的變通規定。應當說,這一規定是比較合適的。
取保候審一年后通知犯罪系嫌疑人開庭,是涉及案件已經被檢察院起訴到法院,所以會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庭,由法院開庭審理。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較高期限為一年。 取保一年到期后通知開庭為什么 刑事訴訟分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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