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結婚證但有經濟糾紛怎么辦 沒結婚證被起訴會成立嗎
辦了酒席沒領證老婆偷跑了如何解決?
1、你可以索回彩禮按照民間習俗給付 的行為,是一種 ,在法律上并不禁止。該行為是一種附條件的財產贈與行為,當條件沒有成就時,該贈與行為無效。因此,你們還沒打結婚證,接收 的一方應該予以退還。
2、辦酒席沒領證,女方跑了。關鍵看設計財務損失了沒?如果涉及到財財務損失。那你是可以報警的。如果提前給你身份信息是正確的話。警方是可以找到她的。
3、協商,畢竟雙方已生活在一起了。法律對彩禮的規定: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4、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
5、此外,辦酒席不領證還會影響到雙方的財產權益。在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分手,財產的分割需要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則需通過法院訴訟解決,這增加了解決糾紛的復雜性和成本。對于女方而言,她可能會面臨更多的經濟風險。

法律問題,兩個人結婚,但是沒有辦結婚證,但是都是明的,雙方父母,親戚都...
女方不愿意回來。同居中女方不愿意回來,這個沒有法律約束,她不回來就不回來了,沒有辦法的,重點就是餐財產分隔了。
母親和孩子的戶口都上去了但是她卻沒有結婚證,請問在法律上有法效力。只是女方沒有登記結婚,屬于同居關系。《較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雙方家長都確定你訂婚,但沒有領結婚證,女的用了男方很多錢,女方不結婚,如果女方不愿意結婚,就叫他把用你家的錢全部退還,不然就去告他欺詐,現在有規定的,如果女方以訂婚為由欺詐南方的錢財是犯法的。
你好,如果你們結婚沒有登記,就表示沒有打結婚證,沒有打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你們只是名義上在一起,不屬于是法律上認可的夫妻,如果他跟別人結婚,你不違法,你們只能算是朋友關系,情侶關系不能夫妻關系,這樣的情況跟別人結婚也不違法的。
您好!女方這樣做并沒有違反法律規定。雙方雖然舉辦了婚禮,但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從法律上講,雙方并沒有建立婚姻關系,此段關系不受法律的保護。女方可以同其他人結婚并生育子女,也并不構成重婚罪。
兩個老人搭伙過日子現在想分手有經濟糾紛應該怎么辦?
1、總之,領證后一起生活的老人都容易出問題,搭伙過日子更不可靠人到老年大多一體多病,能自理還好說,萬一突發大病住院或出院后需要長期有人待侯,另一方能心甘情愿或有足夠精力體力去無怨無悔的照顧另一方嗎?較后的結局還得是把這個負擔轉嫁給兒女。
2、一旦不合自己心意,可以隨時散伙,拎包離開,隨意性較大。可以有效地保護自己的財產不流失。尤其是二人相處和同居之前,甚至同居后的財產都可以不受影響。而一般財產多的一方會主動提出以搭伙、不領證的方式同居,就可以達到再婚的所有目的,并且對方還無權過問和覬覦自己的財產。容易過兒女們的關。
3、”徐玉蘭說,住在一起后,他們一起爬紫金山,一起上老年大學,還一起去旅游,日子過得充實、豐富。考慮到經濟糾紛,徐玉蘭和黃奎榮并未履行婚姻手續。“我們都有工資,經濟上互相對立,采取AA制,搭伙過日子。我們在一起只為攙扶依偎、互助養老,沒必要再走法律婚姻形式。”徐玉蘭強調。
4、就變成兩家人的事情,子女之間也會攪和老人的生活,估計會搞的雞犬不寧,所以還是不領證好。老年人再婚,一般也就是搭伙過日子,也不需要養育孩子,不需要結婚證來保證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他們再婚,只想余生找個知冷知熱的,自己過日子,也不希望孩子干涉太多,那么這時候不領證可以規避很多的麻煩。
二婚沒結婚證男方投入的經濟該該不該讓女方還?
二婚沒有結婚證,這意味著雙方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系。因此,男方投入的經濟,女方沒有法律責任和義務償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方投入的經濟是作為禮物或借款給女方的,那么女方可能有償還這些禮物的義務或借款的責任。總之,具體情況需要根據雙方之間的協議和投入的性質進行判斷。
沒領結結婚證錢給男方不能要回來;一般是要不回來的,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如果雙方之前約定或寫欠條的錢是可以要回的。
所以女方跟男方只是同居關系,男方給第三者錢,若是男方個人財產,女方無權索要。如果是女方財產,女方可以要;不是女方財產,則涉嫌非法占有。
彩禮是可以要回來的。根據婚姻法解釋規定。有以下三個情形,可以要求返還彩禮:*,雙方未領取結婚證的;第二,雙方領取結婚證之后,雙方確未同居生活的;第三,雙方領取結婚證之后,彩禮給付方因為給付彩禮造成其生活困難的,在離婚時也是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分歧。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尋求法律援助,通過調解或訴訟途徑解決。此外,如果男方拒絕支付,女方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在采取法律行動之前,務必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同居期間的共同支出記錄、雙方的經濟往來記錄等。
只要還在一起生活就屬于事實婚姻,金錢還不能分開,法律上約束不了,道德上應該知道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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