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訴期過了是不是沒事了 案件過了追訴時效
過了追訴期就是無罪嗎
1、【法律分析】:過了追訴期就不能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不能立案,法院也無法判決,不能夠定罪,故應該是無罪。
2、過了追訴期就是無罪嗎過了追訴期是否就是無罪需要視情況而定:(1)法定較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較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檢察院認為需要的,則不是無罪;(2)如果檢察院認為沒有必要,則可能是無罪。
3、刑事訴訟追訴期已過,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不再追究,法院也不會審判,當然就是無罪。但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4、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和無罪推定原則,未經法院審判判決的,不認為是犯罪,即無罪。刑事訴訟追訴期已過,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不再追究,法院也不會審判,當然就是無罪。但刑法第88條規定情形除外。
5、過了追訴期是否就是無罪,需要視情況而定: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和無罪推定原則,未經法院審判判決的,不認為是犯罪,即無罪。
沒立案過了追訴期就是無罪嗎
1、不一定。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和無罪推定原則,未經法院審判判決的,不認為是犯罪,即無罪。刑事訴訟追訴期已過,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不再追究,法院也不會審判,當然就是無罪。過了追訴期并不當然屬于無罪,而是公訴機關不再追究。
2、刑事訴訟追訴期已過,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不再追究,法院也不會審判,即無罪。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和無罪推定原則,未經法院審判判決的,不認為是犯罪,即無罪。刑事訴訟追訴期已過,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不再追究,法院也不會審判,即無罪。
3、【法律分析】:過了追訴期就不能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不能立案,法院也無法判決,不能夠定罪,故應該是無罪。
4、沒立案過了追訴期就是無罪,因為我們國家在追究犯罪時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過了法定追訴期不在追究。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會導致人事變遷,收集罪證十分不便,此外還能節約司法成本,注重當下的大案要案。
5、法律分析:逃犯過了20年追訴期并不一定就是無罪,如果案件已經立案的,就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在沒有立案的情況下,過了20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報較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后,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6、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過了追訴時效后,如果必須追訴的,須報請較高人民檢察院予以核準;如果決定不予追訴的,則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過了追訴期的案件怎么處理
對于已過追訴期的案件,通常不再追究刑事責任。若案件已經啟動,應撤銷案件、不起訴、終止審理或宣告無罪。 如果犯罪行為的追訴期限為20年,且20年期限已過,但認為仍需追訴,必須報請較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當案件過了追訴期限,通常不再追究責任。若已開始追究,應當終止程序,如撤銷案件、不起訴、終止審理或宣告無罪。然而,在必要情況下,較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后,仍可繼續追訴。
法律主觀:追訴期過后,通常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已經過了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已經追究的,應該撤銷案件,不再抓捕犯罪嫌疑人。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已經過了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已經追究的,應該撤銷案件,不再抓捕犯罪嫌疑人。
當案件超過追訴期限時,通常不再追究相關責任。若案件已經啟動追究程序,應當終止或撤銷案件,不起訴或宣告無罪。然而,在特定情況下,如果追訴不可或缺,較高人民檢察院可以批準繼續追訴。
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一般不能繼續追責;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但是如果必須追訴的,則經較高檢核準,也可以繼續追訴。已過追訴時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過追訴時效的,應當撤銷案件。

案子過了追訴期檢察院還起訴
1、法律主觀:案件已過追訴期的,不判刑,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刑事案件一般都有追訴期限,與民事案件一樣,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一般就不會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2、因此,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此外,我們國家在規定追訴時效時,根據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的程度不用,追訴時效是不同的。
3、過了追訴期并不屬于無罪,而是公訴機關不再追究。
案件過了追訴期還判刑嗎
刑事訴訟追訴期已過,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不再追究,法院也不會審判,當然就是無罪。但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律師解不是。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過了追訴期是不會追究刑事責任的,但追訴期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已經立案的,過追訴期也會追究刑事責任。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對于已過追訴期的案件,通常不再追究刑事責任。若案件已經啟動,應撤銷案件、不起訴、終止審理或宣告無罪。 如果犯罪行為的追訴期限為20年,且20年期限已過,但認為仍需追訴,必須報請較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超過追訴時效后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立案的案件應當撤銷,所以是不會判決有罪的。追訴期限會根據案件量刑程度不同,規定的追訴時效長短不一,范圍從5年到20年不等。也就是說當事人如果在案發后20年內都沒有報警,那么犯罪分子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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