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隱瞞疾病違法嗎 男方婚前隱瞞病史的婚姻
男方婚前隱瞞精神病史應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應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我國的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甲的丈夫在婚前隱瞞自己的精神病史,如果甲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會導致離婚時無過錯女方的損害賠償請求。如果甲不提起相應撤銷,放棄撤銷權。此時符合條件婚姻是有效的,故不是自然導致離婚時無過錯女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故表述錯誤。
隱瞞精神病史結婚不能要求賠償。夫妻一方婚前隱瞞精神病離婚一般能要賠償,但該精神疾病不屬于重大疾病的除外。因一方在結婚登記前,未如實告知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撤銷婚姻,且婚姻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婚前隱瞞精神病史是可以請求撤銷婚姻的,但不能要求賠償。法律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并且,導致男女雙方離婚的,離婚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的情形并不包含患有重大疾病。
婚前隱瞞精神病不能獲得離婚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婚姻法對結婚雙方一方婚前隱瞞真實情況有什么規定嗎?
您好,目前我國《民法典》對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婚前未告知對方的情況做了規定,被隱瞞的一方可以在知情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的訴訟,并且其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第三條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隱瞞婚史是否構成騙婚,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如果隱瞞婚史的行為足以影響對方的結婚決策,并且該行為具有違法性,那么可能構成騙婚。然而,如果隱瞞的婚史對婚姻關系無實質影響,或者對方在得知真相后仍愿意結婚,那么可能不構成騙婚。
婚前男方隱瞞生理疾病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法律分析:若婚前男方隱瞞生理疾病,導致協議破裂,可訴諸法院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在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等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進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隱瞞生理疾病,協議不成,可以通過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而現在同樣患花柳病或精神病未經治愈者、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者、先天性癡呆等均屬于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可以理解為不能結婚。但現行法律并未明確禁止結婚。
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對于因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的人是否準許結婚。
男方婚前隱瞞疾病違法嗎
1、隱瞞病史結婚不違法。法律上只有重婚,沒有騙婚,男方在結婚前隱瞞重大疾病不會構成犯罪。如果隱瞞的病情,是禁止結婚的法定病情,則婚姻無效。如果不是法定的禁止結婚病情,不能確認婚姻無效,而應當作為婚前不誠信行為導致感情不和的理由,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法律分析】:乙肝并不是屬于婚姻法規定的,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所以婚前一方隱瞞患有乙肝并不是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3、在法律層面上,婚前刻意隱瞞病史進行結婚行為屬于違法行為。若雙方在締結婚姻前被診斷出患有醫學界認定為不宜結婚的病癥,且婚后并未能得到徹底醫治,那么該婚姻便會在法律上被判定為無效。
4、法律分析:若婚前男方隱瞞生理疾病,導致協議破裂,可訴諸法院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在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等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進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
5、法律主觀:在我國,婚前隱瞞乙肝并不屬于違法行為。乙肝并不被《婚姻法》列為禁止結婚的疾病,因此,一方在婚前未告知對方自己患有乙肝,并不違反《民法典》。然而,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一方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如實告知對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6、您好,目前我國《民法典》對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婚前未告知對方的情況做了規定,被隱瞞的一方可以在知情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的訴訟,并且其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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