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系統顯示嫁出算侵權嗎 沒領證結婚違法嗎
辦了婚禮,但未領結婚證,戶口也沒有從娘家遷出。村委會以事實婚姻為由...
不合法。戶籍未遷出,這個女子就是本村的村民,當然可以享受在村集體中應得的福利。村委會所謂“事實婚姻”是法盲妄言。自92年以后,【民事法律】中就沒有“事實婚姻”一說。再說,退一萬步說,就算領證結婚,戶籍還在本村,就是村集體成員。
只是辦了婚禮,但未領結婚證,戶口也沒從娘家遷出。不屬于事實婚姻。只能是公開的同居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村委會以事實婚姻沒有。什么是事實婚姻?辦了婚禮,就算是事實婚姻嗎?婚姻法不承認是事實婚姻。不受到法律保護。該給人家分的錢就得給人家分。不給出家里分錢。是不合理的。
事實婚姻是他們認定不對。因為現在沒有這個說法,你只能說和人同居了。但是村里的財產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村里自行分配,他們有這個權利。你不叫事實婚姻,也還是可以換個說法不分給你的。這個 *** 意義不大。
沒領結婚證系統顯示嫁出算侵權嗎
結婚登記作為締結婚姻之合法有效的法定程序,僅需辦理相關手續并獲取結婚證書,便可視為已宣告婚姻成立。因此,在法律意義上,一旦完成此項步驟,男女雙方便成為正式的合法夫妻,并享有相應的法律保護權益。
沒有結婚證有孩子不算合法夫妻。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屬于同居關系,該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因為1994年2月1日之后,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合法夫妻需要男女雙方親自到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予以登記并獲得結婚證的才能成為法律上的合法夫妻。
提示一下:非法不等于犯法,更不等于犯罪,但有可能,我只是說不是等同于的關系。有的地方鄉鎮街道一級 *** ,為了好調節居里矛盾,往往引用婚俗,就是說沒有正式領結婚證,雙方自愿結合,按當地風俗在當地拜了天地,請客吃飯等等。

結婚了但是沒領結婚證,后來男方去坐牢了,在他坐牢時候我改嫁了,請問...
1、沒有領取結婚證,就是沒有登記結婚,其關系就不受法律保護,只能算是同居。你后來結婚不叫改嫁,而是叫正式結婚。同居的男方出獄以后如果要報復你,可以可以及時收集,保存好證據向警方報警。
2、不算違法,因為雖然你的女友以前和前男友舉辦過婚禮和酒席,那只是民俗的典禮,沒有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就不屬于合法夫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的女友和你登記結婚,只要你們兩個人符合結婚條件, 就不違法。
3、那肯定得起訴離婚后再改嫁了。公安機關應該不會沒收結婚證。女方想改嫁就先跟男方離婚后再改嫁吧。
4、如果還沒再婚是不能遷戶口的,再婚后以結婚的名義可遷移戶口。先到結婚對象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準遷證,然后到你自己戶籍所在開遷移證,注銷戶口,準遷證上蓋章,較后到你對象的戶籍派出所上戶。
5、法律分析:通常可以,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配偶一方去世后,雙方的夫妻關系自然終止了,另一方擁有再婚的自由。女方可以憑男方的死亡證明,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去派出所在婚姻狀況那一欄內變更為“喪偶”,后續再婚按正常結婚登記手續辦理就可以了。
查一下婚姻法中的事實婚姻,沒有拿結婚證,女方出去嫁了,算違法嗎?
沒有結婚證女方出軌 會受到法律管制嗎? 沒有去民政局登記辦理結婚證,在法律意義上并不是夫妻,就算一方出軌,也不會受到法律管制,受到的只有道德譴責。
如果在一起同居五年了,沒有結婚證,她又和別人在一起走了,這件事不算違法。你們沒有辦理結婚證,從法律角度講就屬于非法同居,較多屬于事實婚姻。但是你們的婚姻不是法律保護。建議你可以跟她好好談談,看看她對你的哪些方面不滿意,你們之間有哪些比較大的分歧。你也調整一下自己,看看能否挽回她。
這是刑法關于重婚罪的規定,據此,重婚有兩種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再與他人結婚;二是沒有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在此基礎上,我們來分析一下你所述的情況是否構成重婚。 首先,中國的婚姻法目前是不承認事實婚姻的,所以男女雙方要取得夫妻關系,必須進行結婚登記。
生了孩子,沒領結婚證,村里土地股權證,說我已嫁,沒有股權證,這怎么辦...
村里的股權證。沒有核實,去哪投訴,應該向上鄉 *** 就可以,但是這個股權證算是農村戶口,沒有遷出去的都是村上的股權。
如果手續齊全、符合辦理戶口遷移申報材料規定,公安機關一概不得拒絕辦理。戶口遷移落戶只收相關工本費。結婚遷移: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帶著相關材料去到公司所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查詢公司的檔案,或者直接就跟辦事人員說明要我們自己公司的股權證明,用于辦理相關資質,工商部門在股權證明書上蓋上工商局的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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