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放棄繼承是否有效 民法典口頭放棄繼承
口頭協(xié)議贍養(yǎng)父母其中一方放棄財產有效嗎?
繼承權是你的權利,可以放棄,但贍養(yǎng)老人是每個子女的義務,義務是不可以放棄的,即使現(xiàn)在你們的協(xié)議已經(jīng)履行,但因為該協(xié)議違反法律規(guī)定,自始無效,父母還可以繼續(xù)向子女要求贍養(yǎng)費。
法律主觀:本人自愿寫下放棄財產、遺產的合法繼承權的承諾書是合法有效的。但不能因此而拒*被繼承人的贍養(yǎng)義務。
承擔失信風險,即一方不給撫養(yǎng)費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之后還不給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之后還有可能被列為失信人員;(2)被判處刑罰。如果因此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犯罪的,那么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房產口頭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是有效的。有效的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口說無憑,所以說你口頭同意的贍養(yǎng)協(xié)議是沒有法律效應的,所以不能算數(shù)。
口頭承諾放棄繼承權有效嗎
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它充分證據(jù)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
法律分析:有效。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
因此,私下簽訂的放棄繼承權協(xié)議也是有效的,但是放棄繼承權協(xié)議應該要在遺產分割前公式,并向其他繼承人展示,方便他人分配遺產。
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本人承認或有其它證據(jù)證明的,一般應認定為有效。放棄繼承,又稱“繼承的拋棄”。是指繼承人不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是單 *** 律行為。
口頭承諾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不受法律保護。較好是以公正的形式老二老三放棄繼承的權利,老人過世后,老大將來自動繼承房產。并且要寫明由老大獨自贍養(yǎng)老人的前提條件。
法律分析:繼承權的取得是基于特定的身份關系,單方面拒絕財產權益的增加,是人格自由權的體現(xiàn)。是有效的。
繼承開始前放棄繼承權有效嗎
繼承開始前的放棄繼承是無效的。一般來講,繼承人放棄繼承應該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明確的表示。放棄繼承,又稱“繼承的拋棄”。是指繼承人不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是單 *** 律行為。
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它充分 證據(jù) 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 繼承權 ,而是所有權。
繼承人死前放棄繼承權是有效的。但必須滿足法定條件。即放棄繼承必須在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如果沒有表示的,會視為接受繼承。
無效 依據(jù)較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

繼承人可不可以放棄繼承遺產
繼承人能放棄繼承權;放棄繼承權,應當是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明確放棄繼承的真實意思表示,在放棄繼承書上簽字的就開始生效,放棄繼承權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遺產。
法律分析:可以。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
法律問題分析: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
法律分析:作出放棄繼承遺產的聲明是不能任意撤銷的,放棄繼承權后反悔是否有效關鍵是看遺產是否進行處理,如果在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只要繼承人能夠提出正當理由并有相關證據(jù),那么反悔是可以被承認的。
法律分析: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遺產。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父親生前口頭遺囑有效嗎
1、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2、若老人情況危急,且有2人(含)以上的見證人(對于見證人的限制見后面),所立口頭遺囑一般是有效的;若老人情況不危急,或情況危急但沒有見證人(或只有一個見證人),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3、去世前的口頭遺囑是有效的,但是要有兩個以上與此無關的人見證。
4、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口頭遺囑只能是在危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以危急情況為其適用要件,不是任何場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遺囑的方式。
5、口頭遺囑有法律效力的條件: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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