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刑事申訴的時間是多久 刑事申訴案件較長時間是多久
刑事申訴期限時間是幾天?
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日。《刑事訴訟法》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十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檢察院辦理刑事申訴案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申訴期限為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后的七日以內。
刑事申訴的期限一般是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 *** 人、近親屬的申訴,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

申訴期限一般多長時間
1、個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所以申訴期限一般為6個月。
2、法律主觀:申訴期限一般為七日。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
3、申訴期限一般需要六個月時間。申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也是公民維護權益的一種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
4、案件申訴的期限為六個月內。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當事人申訴,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訴期間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刑事申訴期限是多長時間
1、檢察院辦理刑事申訴案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2、規定如下:(一)人民法院的辦理期限對立案審查的刑事申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決定,至遲不得超過六個月;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應當在作出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3、法律主觀:刑事案件申請再審期限是多久 當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期限:兩年。
4、申訴期限一般為六個月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 *** 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5、法律分析: 民事案件的申訴期限是裁判文書生效后6個月之內。刑事上訴的期限是十天。
6、一般法院申訴時效是多久? 民事案件的申訴期限是裁判文書生效后6個月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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