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能獨立承擔責任嗎?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嗎?
分公司能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責任。
2、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出現法律糾紛先以分公司財產承擔責任,分公司財產不足以負擔債務,剩余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3、法律分析: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5、法律分析:分公司不能成為分公司法律主體。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獨立的承擔法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
6、總公司和分公司承擔責任的法律規定如下:分公司是指總公司管轄下的分支機構中的業務人員、資金、人員等。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公司,在法律和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只是總公司的子公司。

分公司責任由總公司承擔的法律依據
法律主觀:分公司 無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分公司是可以單獨作為被告的,這是由明確法律依據的: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可直接要求總公司償還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法律主觀:分公司和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分公司雖然領取營業執照,獨立進行訴訟,但是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也可以先由分公司承擔,不足的再由總公司承擔。
法律主觀:和分公司發生糾紛一般可以告總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然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主體,但當事人可以直接以 承擔民事責任 的總公司為被告提起訴訟。
分公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法律分析:分公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分公司是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對外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
否。根據查詢華律網官網得知,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分公司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分公司不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出現法律糾紛先以分公司財產承擔責任,分公司財產不足以負擔債務,剩余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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