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和人事仲裁的區別在哪 勞動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一樣嗎
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有什么區別
法律分析:區別如下: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的時效不同。人事爭議仲裁當事人應當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法律主觀:勞動仲裁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依法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來居中裁斷;而人事仲裁是指發生人事爭議時,當事人依法申請由人事爭議仲裁委員來調解或者進行裁決。
受案范圍不同。人事爭議仲裁主要適用于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人事關系的建立、變更、解除等發生的爭議。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不同。
法律主觀: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之間的區別首先體現在主體之間的不平等,也就是企業、單位相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著不同程序的權利不平等因素。
法律主觀:勞動者與企業發生了摩擦,雙方的關系變差的時候,有些人會用勞動爭議來形容,有些人則會用勞資糾紛來形容,看起來兩者表達的內容都差不多,其實它們不同。

勞動與人事仲裁,有什么區別?
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管轄范圍不同。人事爭議案件仲裁實行分級別管轄,而勞動爭議案件仲裁不實行分級別管轄,而實行屬地管轄。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當事人權利不同。
法律主觀:勞動仲裁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依法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來居中裁斷;而人事仲裁是指發生人事爭議時,當事人依法申請由人事爭議仲裁委員來調解或者進行裁決。
法律主觀:勞動者與企業發生了摩擦,雙方的關系變差的時候,有些人會用勞動爭議來形容,有些人則會用勞資糾紛來形容,看起來兩者表達的內容都差不多,其實它們不同。
受案范圍不同。人事爭議仲裁主要適用于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人事關系的建立、變更、解除等發生的爭議。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不同。
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的區別是主體之間存在不同程序的權利不平等因素和建立關系的合同的表現形式不同。勞動爭議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單位管理的,單位應當提供等。
人事爭議和勞動爭議區別
1、法律主觀: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之間的區別首先體現在主體之間的不平等,也就是企業、單位相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著不同程序的權利不平等因素。
2、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的區別是主體之間存在不同程序的權利不平等因素和建立關系的合同的表現形式不同。勞動爭議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單位管理的,單位應當提供等。
3、法律分析:區別如下: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的時效不同。人事爭議仲裁當事人應當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4、受案范圍不同。人事爭議仲裁主要適用于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人事關系的建立、變更、解除等發生的爭議。而勞動爭議仲裁主要是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與職工之間引發的爭議。
勞動仲裁和其他仲裁的區別
1、普通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有以下區別: (1)法律依據不同。 普通仲裁依據的是《仲裁法》;勞動爭議仲裁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機構的名稱和性質不同。
2、仲裁委員會不同,勞動仲裁委員會是勞動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經濟仲裁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的第三方組織。仲裁的效果不同,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經濟仲裁不服的除有特定理由外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3、受案范圍不同。人事爭議仲裁主要適用于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人事關系的建立、變更、解除等發生的爭議。而勞動爭議仲裁主要是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與職工之間引發的爭議。
4、勞動仲裁權的與人事仲裁的區別:受案范圍不同。人事爭議仲裁主要適用于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人事關系的建立、變更、解除等發生的爭議。
5、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由什么不同 1解決爭議范圍不同。民商事仲裁在于解決經濟合同糾紛和其它財產權益糾紛。勞動仲裁則在于解決勞動爭議,如勞動合同爭議、開除、除名、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糾紛。2適用法律不同。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