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單位有勞動糾紛問題怎么辦 與單位發生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糾紛找什么部門解決
法律主觀:發生勞動合同糾紛后當事人可以找勞動行政部門。例如有拖欠工資、單位不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等情況的,勞動者都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處理決定。
法律主觀:因 勞動合同 發生爭議的,可以先向 勞動監察 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當地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糾紛 證據 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法律分析: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較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糾紛怎么有效處理
1、綜上所述,處理勞動爭議有協商(和解);調解;仲裁以及訴訟四種方式。較 后提醒一句:“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前置程序。
2、企業調解 是指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處理方式。
3、協商: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調解:申請調解的可以口頭形式,也可書面形式,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必須履行。
勞務工資糾紛怎么處理
勞務工資糾紛可以通過以下 *** 解決:訴訟解決。因勞務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當事人要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調解解決。可以申請基層調解機構介入調解解決。
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如果與用人單位或雇主的協商沒有得到良好的解決,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投訴時需要提交相關證據和材料,以便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應該先與公司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協議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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