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是否需要征得員工同意 公司加班必須加嗎
公司要求加班可以不同意嗎?
法律主觀:公司要求加班員工可以拒絕。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當符合三個條件: (1)生產經營需要; (2)在程序上必須在加班之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是要與用人單位與工會的協商;二是與安排加班的員工協商。
當然可以拒絕,根據法律規定,安排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費的,否則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
在一般情況下,公司要求員工加班的,必須要經過員工的同意,換言之也就是說員工此時可以拒絕單位的加班要求。而單位也不能因為員工拒絕加班就將其開除或者扣其工資,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可以拒絕,但是有些情況下是不能拒絕。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符合以下條件:(1)生產經營需要。(2)在程序上必須在加班加點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是用人單位與工會的協商;二是與安排加班的員工協商。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權安排加班,但是加班時長一般不超過每日工作時間的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同時,用人單位需要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工廠里安排工人加班一定要征得員工本人同意么
1、當然可以拒絕啊,你有權利這么做。不過因為產量大家都配合加班,就你一個不加好像也說不過去。
2、如果想讓員工加班,必須征得員工的同意,不得強制要求加班,與此同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員工是可以拒絕的。而且公司也不能因為員工拒絕加班,反而克扣工資,或者作出其他處罰。如果有特殊情況,員工還是不能拒絕加班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排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征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4、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征得勞動者和工會同意,且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5、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因為加班需占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員工自愿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休息權是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剝奪。
無條件加班合法嗎
1、勞動合同無條件加班無加班費不合法。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是不加班時間不可以超過法定的加班時間。而且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的,必須按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2、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不合法。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3、無條件加班肯定是不合法的,加班的話肯定是要有加班費的,沒有發放加班費的加班是違法的。
4、也違反了勞動法,將來會受處罰的,也不會長久的走遠的。公司的未來發展是不太可相信的。一般情況下,一周加一兩次或者是兩三次班是可以的,而且應該要給加班費的。不能無條件加班的。好多正規的公司是不希望員工加班的。
5、公司針對個人不讓加班是合法的,公司不可以強制要求員工加班,除了在《勞動法》規定的時間內工作,其他時間算加班。
加班需要經過員工同意嗎
公司要求加班,需經過勞動者同意 用人單位不能隨意單方面延長工作時間。除非是法律規定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否則延長工作時間要以勞動者同意為條件。
加班除了要征求工會同意外,還必須得到職工同意,公司是不能強迫職工加班的。對不服從公司加班要求的職工罰款是違法的。再說,對不加班職工扣除工資只是在中層干部會上口頭傳達,公司規章制度沒有該項內容。
被迫加班時,員工可以不同意加班。用人單位強制加班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行政部門可對用人單位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勞動者進行了加班的,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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