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每個月多少錢)
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
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 失業保險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不同地區對失業金領取的法定期限不同。失業人員領取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其本人交費的時間長短的不同,劃分為三個檔次。
失業金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是保證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的,積極促進再就業,維護社會穩定,因此我國正在大力推行失業保險制度。我國 *** 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按照足額的為職員繳存失業保險。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失業金的領取期限要根據失業前累計繳費的時間長短確定。累計繳費不超過5年的,最長只能領取12個月的失業救濟金。累計繳費年限在5-10年的,則最多可以領取18個月。
定期失業金領取時間如下: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失業金最長可以領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失業金最長可以領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失業金最長可以領24個月。
我們這輩子可以領幾次失業金?失業金具體的領取月數,各省的標準略有不同。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幾個月
1、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2、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3、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4、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應當根據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不超過5年的,失業救濟金最長只能領取12個月。如果累計繳費年限在5-10年,最長可領取18個月。
失業保險金最多能領幾個月
1、失業保險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分別是: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一年不滿三年的,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三年不滿五年的,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
3、(4)失業前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標準。
4、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失業前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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