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免于起訴的條件(醉駕免于起訴的條件)
醉駕多少可以免于起訴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飲酒駕車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起訴。
醉駕屬于觸犯刑法的行為,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在每100毫升150毫克以下,并且有下列這幾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起訴。特殊情況。比如遇到了緊急突發的情況,需要駕駛機動車,并沒有因為這種情況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醉駕認罪認罰后可不可以免于起訴,需要一定的現實條件:只要受害者不準備起訴肇事者就可以不被起訴的。對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醉駕血檢值在150毫克到100毫升以下的,一般可以免起訴。但如果醉駕導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則不管血檢值是多少都不能免于起訴,而需要追究醉駕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醉酒駕駛汽車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可不起訴或者免于刑事處罰,相較于以前的140mg/100ml標準有所放寬。 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且無上述8種從重情節,危害不大的,可以認為是情節顯著輕微,不移送審查起訴。

醉駕不予起訴條件
法律分析:醉駕適用相對不起訴應具備以下法定條件: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從實施犯罪行為的手段、對象、危害后果、動機、目的等情況來看,犯罪行為情節輕微。
醉駕檢察院不起訴條件: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醉酒駕駛汽車,無從重情節,且認罪悔罪,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適用緩刑。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認罪悔罪,且無從重情節,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醉駕怎么樣才能不被起訴
醉酒駕駛后經過檢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低于了150mg/100ml的,可以免去起訴。 醉駕情節輕微、危害性不大,不被認定為是犯罪的。 犯罪已經過了追訴時效期限的。 發布了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法律主觀:醉駕案件在檢察院適用相對不起訴,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
法律主觀:按照法律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可以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醉駕應當綜合考慮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來確定情節是否輕微。
醉駕如果想要法院不進行起訴的話,必須要符合案件情節較輕,不構成犯罪的,或者案件已經超過了訴訟時間。同時符合一些特殊條件也可以不進行起訴,比如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或者有特赦令免除相關的刑罰。
法律主觀:醉駕,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包括體內酒精含量沒有過分高于醉駕標準、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沒有阻礙檢查、認罪態度好等等情形。
法律分析:醉駕免予起訴條件是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輕微,并且行為人有悔罪表現的,或者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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