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股權繼承(如何辦理股份繼承)
關于股權繼承的流程
股權繼承的程序如下:1、自然人股東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2、繼承人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3、有遺囑的,按照遺囑;4、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5、沒有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的,確定之一順序繼承人來按比例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租碰游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弊銷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吵含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股權繼承辦理程序
1、首先需要查看下 公司章程 對股東資格的 繼承 問纖瞎題是否有作出約定,如果沒坦鉛有作出規定,則根據《 公司法 》第76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 繼承人 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繼承人對股東資格享有 法定繼承 權。 2、繼承公證除了提交一般 財產繼承 的材料外,由于股權繼承的特殊性,還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毀信空: (1)出資證明; (2)股東名冊; (3)公司的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 (4)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資產的評估報告; 3、到工商局辦理 股權變更 登記手續。
公司股權怎么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公司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權繼承是指自然人股東死亡后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行使股東權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訂后的公司法新增條款第75條對股權繼承做出明確規定。該條款包括兩層含義:
1、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而并非只對財產權的繼承;
2、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權繼承做出特別規定,排除對股東資格的當然繼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其資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繼承的障礙問題,這也是我國公司法只在有限責任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權繼承而沒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份繼承的原因。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 *** 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 *** 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 *** 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 ***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 *** 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 *** 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 *** 。仔螞
經股東同意 *** 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滲仿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 *** 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 *** 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 *** 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叢戚纖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 *** 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 *** 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百度百科——股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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