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民事答辯狀范文(離婚糾紛答辯狀范文)
離婚答辨狀怎么寫
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并指握率更高的文種之一。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被告離婚答辯狀范文及格式,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篇一:被告離婚答辯狀
(李某因感情不合及女方在外有婚外情為由向法院提出與逗歲女方離婚。女方不同意離婚并作出答辯,女方多方打聽找到武漢離婚律師吳娟律師,吳娟律師接受本案被告(女方)委托 *** 本案。后本案經法院審理后,采納吳律師的答辯理由,后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
因李xx提起離婚訴訟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與男同事發(fā)生婚外情無任何法律事實依據。
答辯人是做銷售工作的,因為工作關系接觸異性是難以避免的,被答辯人便喜歡無端猜忌,甚至經常在家中當著孩子的面惡語中傷答辯人。答辯人由于出差在外,未能照顧到家庭,被答辯人便認為答辯人是在外和其他異性有不正常的關系。雖然被答辯人心胸狹窄,思想偏執(zhí),但答辯人從來沒有和被答辯人計較,因為答辯人始終希望被答辯人能夠珍惜雙方建立起來的感情和家庭,因而忍辱負重,一再寬容忍讓。
另外被答辯人因工負傷期間適逢答辯人正在外地出差,無法回漢直接照顧被答辯人,但答辯人把被答辯人及自己年糼的女兒特意安置到自己娘家絕慶,由自己的年邁的母親,悉心護理照料,直至其康復。答辯人一直維護自己對家庭的忠誠義務,所以被答辯人訴稱與事實嚴重不符。

同意離婚的答辯狀怎么寫
民事答辯狀范文(離婚)
答辯人:羅xx,女,生于1986年7月10日,漢族,xx省xx縣人,住xx省xx縣xx鄉(xiāng)xx村xx組,身份證編號:51152xx60x00661, *** :137XXXX3518。
被答辯人:劉xx,男,生于1980年8月13日,漢族,xx省市xx市人,務農,住xx省xx市xx鄉(xiāng)xx莊65號, *** :137XXXX6312。
2013年5月6日,答辯人娘家祖父親羅xx收到xx省xx市人民法院《公告》,在公告中已有具體內容,現根據本案事實和法律的規(guī)定,結合現在實際,針對《公告》中內容摘要。簡要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
(一)同意被告提出解除婚姻關系的請求。
(二)婚生女兒劉xx由答辯人撫養(yǎng),答辯人不給被答辯人支付撫養(yǎng)費。
(三)依法分割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共建房三間拆款8萬元、存款2萬元、出讓土地補償費10萬,總共的一半10萬元。
(四)依法請求被答辯人支付補償答辯人生活困難費用5萬元。
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對答辯人具虐待行為,導致離婚,答辯人沒有過錯。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雖然是自由變愛結婚,婚前缺乏了解,婚性格不合,常為家庭鎖事發(fā)生糾紛,被答辯人動毆打答辯人,被打后答辯人無路可走,特別是異地他鄉(xiāng)告則,舉目無親,多次準備一死了之。
(二)婚生女兒野者劉xx依法歸答辯人撫養(yǎng)。
婚生女兒劉xx今年7歲,年紀尚小,加上一個父親帶著女兒不很方便,加之被答辯人對于答辯人生育一女孩就具歧視性,只因為異地他鄉(xiāng),對于孩子管理有其心無其力,如果劉xx能隨答辯人生活,則有利劉xx的健康成長是更好,請被答辯人及人民法院在判決時予以考慮,現在答辯人確實身無分文,沒有支付孩子生活費能力,但能和孩子在一起,渡過即使貧困一點,但每天總是開心的。
(三)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具有其共同財產應折款分割。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未婚前具小青瓦房三間,折價5萬元,婚后又修建樓房三間折款八萬元,答辯人離家時有銀行存款2萬元,近年來因開發(fā)征地, *** 補償款約10萬元,也依法應有答辯人的一半,按照《婚煙法》和有關司法解釋之規(guī)定,應由被答辯人折款補償給答辯人,至于贈與其女劉xx的與否?則由答辯人另行處理。
(四)被答辯人依應補償答辯人生活困難費用。
由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性格不合,受到被答辯人毆打出走,其答辯人毆打出走,并非答辯人自愿。現在身無分文,按照婚姻法規(guī)定“離婚時”對方具有困難的另方應酌情給經濟幫助。
另外: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時,答辯人因為經濟上和其原因不能準時到庭,請法院判決后將《判決書》與《生效證明書》按郵襪脊棚寄的方式寄到我娘家:“xx省xx縣xx鄉(xiāng)xx村xx組父親羅進西”收,關于離婚后,答辯人的戶籍仍在異鄉(xiāng)也不方便,敬請法院出據《人民法院協(xié)執(zhí)行通知書》將戶口遷回娘家,xx省xx縣xx鄉(xiāng)xx村xx組。
綜上所述: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陰差陽錯,結婚后,由婚前愛情基礎差,婚后不能真正建立夫妻感情,有女兒和共創(chuàng)的房款、存款與征地補償等收入,是因被答辯人虐待而分居生活,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感情確已破裂。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有關法律、政策和司法解釋之規(guī)定,敬請法院在判決時將照顧女兒和女方與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為原則,給予公正、合理判決為謝。
僅此答辯。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參考綏芬河市人民法院,
離婚答辯狀怎么寫 被告男方
一、離婚被告答辯狀優(yōu)秀范文
答辯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漢族,住南寧市白沙大道xxx號江南xx苑xxx10棟x單元xxx號房。
就原告朱xx訴被告離婚糾紛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辯:
一、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原告為達到離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訴狀》中指責被告,稱被告“性格偏執(zhí),脾氣古怪,難以相處……”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雙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說別人,不講自己,可以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表現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亦無意與其維持婚姻關系,故,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二、婚生女兒朱xx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被告堅決要求擁有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yǎng)權,女兒朱xx也必須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協(xié)商,但在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yǎng)權這個問題上,被告不能協(xié)商。
1、女兒朱xx于201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滿兩周歲。“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叢鋒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之規(guī)定,女兒朱xx應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隨被告生活。
2、被告原畢業(yè)于廣西幼兒師范學校,系幼兒教育專業(yè),教育女兒朱xx正好合適。況且,朱xx是女孩,隨被告生活甚是方便。與被告相比,原告沒有任何理由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xx。
3、原告及其母親重男輕女,不應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間便已體會到原告及其母親的封建意識,女兒朱xx不能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
4、原告每月的工資為2700元,依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等法律之規(guī)定,被告認為,原告每月應支付女兒朱xx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由原告與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兒朱xx七個月后,便開始上班,但由于女兒尚小閉鄭凳,并且不愿跟隨別人,被告只得親自照看女兒,因此斷斷續(xù)續(xù)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離婚時生活困難,依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轎旅。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之規(guī)定,原告應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五、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此致
南寧市江南區(qū)人民法院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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