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需要繳稅嗎)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
(一)對內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二)對外轉讓
1、有約定按約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沒有約定按法定:
(1)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大于1/巖脊2)同意。
【注意】股東向股東之內的人轉讓股權無需經過股東會作出決議。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確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③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3)優先購買權(順序:協商——出資比例)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三)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股權
1、強制轉讓:人民法院依照消絕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2、轉讓股權的程序:注銷原股東的出資粗橋滲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怎么辦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仿臘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2)股權轉讓后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襪大森式;(6)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告畝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后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簡述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則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的規則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包括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分別遵循不同的原則和規則。
(1)內部調動野咐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內部轉讓遵循自由原則,即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無需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也無需事先通知其他股東。
(2)外部轉移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應當取得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并應當將股權轉讓的情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取得同意;推定其他股東同意該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有兩種情況。一是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明脊州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第二,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份。如果他們不同意,他們將被視為同意轉讓。
2.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即激蔽在同等條件下,經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將股權轉讓的情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份;不買,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和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哪些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1、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轉讓股權的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3.股權轉讓后,應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4.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汪顫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孫鄭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困凱敗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碰塌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是可以自由轉讓的,不過公司股權轉讓則分為兩種情形,如果是內部股東轉讓則可以自由相互轉讓,但是轉讓給公司股東外的人則需要半數股東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知吵桐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搭坦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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