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該如何處罰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情況的詞條
肇事逃逸后自首如何處罰? 肇事司機逃逸后自首怎么處理
一、肇事逃逸后自首如何處罰
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處罰:
1、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的惡劣情節,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其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比照上述量刑標準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棚祥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鏈橋搏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主體方面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其中,本罪的主體可分為兩大類:
1、交通運輸人員:交通運輸人員不僅僅包括在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駕駛人員,而且還應當包括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
2、非交通運輸人員,如非司機違章開車在交通運輸中發消悔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此外,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犯罪客體方面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交通運輸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密相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就會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其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主觀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開車、 超載、 超速等,但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遇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觀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交通事故發生之后而本人選擇逃逸的,那么這種行為是違反了我國的《交通管理法》,只要造成嚴重的后果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結果來進行判決,輕者處三年有期徒刑,重者是會高達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承擔受害方所有的賠償。

交通肇事逃逸后有自首情節怎么處罰?
一、 交通肇事逃逸 后有 自首 情節怎么處罰? 交通 肇事逃逸后自首 的,由于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向公安機關報告是道路交通安全 法規 定的肇事人的法定義務,而肇事人沒有履行義務,因此雖然可以認定為自首,但在決定對其是否從寬、從寬幅度時要適當從嚴掌握,應該會在3年以上的范圍內,適當從輕處罰。 相關 法律知識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 交通事故 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遲察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 交通肇事 后逃逸”。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 證據 ,使 交通事故責任 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 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脊信。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櫻旦輪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當下很多司機朋友腦中想到的就是逃避,腦子沖動之下做了逃逸的行為。后來認識到自己的逃逸行為可能會加重處罰,于是就主動去自首。 《關于處理自首和 立功 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規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首,但應依法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視情決定對其是否從寬處罰以及從寬處罰的幅度”。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之后肇事者應該主動認識到是自己的過錯而留下來幫助受害者及時送醫治療并且用最大的努力挽救損失,但是出現了逃逸的情況就會增加其過錯的惡性,所以就算是自首可能也逃避不了嚴厲的處罰,但是法院如果考慮到自首的情況可能會減輕。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該怎么處理
駛機動車輛就難免不出事故,但是發生事故后逃逸確實給當事人和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事故造成了嚴重后果。而自首又是一種知罪而后改的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難度。那么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處理 方法 是怎樣的呢?下面我為你介紹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處理方法。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處理方法
一、刑法規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該規定將“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作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節。
二、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的,構成自首,但應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為基準,對其自首從輕處罰。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一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首。但應依法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視情決定對其是否從寬處罰以及從寬處罰的幅度。”
行為人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仍可成立自首情節,理由如下:
1、刑法總則規定的自首制度,應對刑法分則各罪符合態液自首成立要件的情形普遍適用。
2、“交通肇事后逃逸”和“投案自首”是在兩種主觀故意支配下實施的兩個獨立行為,應分別進行法律評價。
3、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的交通肇事逃逸者適用自首,有利于鼓勵肇事者主動投案,悔過自新;同時,有利于在最短時間內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及時賠償被害方,使案件得以及時偵破、審結,節約司法資源,符合刑法立法本意。
三、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或者惡意利用自首規避法律制裁者除外
根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或者惡意利用自首規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應依法從寬處罰;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且取得諒解的,亦應作為酌定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8種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肇事,交通肇事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肇事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肇事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肇事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肇事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肇事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肇事當事臘閉畢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肇事,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肇事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肇事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不構成肇事逃逸的6種情況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逃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逃做出了規定:
1、交通肇事當事人對事 故事 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肇事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肇事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肇事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肇事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肇事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肇事現場并及時報案的。輪芹
猜你喜歡:
1.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處罰
2.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辦
3. 交通事故逃逸的處理方法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有什么處罰
5. 交通事故逃逸處罰規定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