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不起訴就沒案底了嗎(醉駕不起訴就沒案底了嗎怎么處理)
醉駕不起訴是不是就沒有刑事案底
醉駕不起訴了沒有犯罪記錄。相關法律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慎游世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磨笑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寬肢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不起訴有沒有案底
有,有案底鎮州。醉駕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伴隨而來的肯定有交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比如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行政處罰是有記錄的,也就是俗稱的案底。但這種行政處罰案底比犯罪的案底影響要小,不會對工作、生活、出行造成大的影響。不起訴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從而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一種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斗鏈,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空旅孫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醉駕沒被起訴有案底嗎
醉駕沒被起訴是沒有案底的。
【法律分析】
如果是醉駕免于起訴是沒有案底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局慎搭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醉駕不起訴不會留下案底。犯罪記錄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桐拿不起訴說明行為人并未被法院定罪,也就是無罪之人,自然是沒有案底的。但是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會有犯罪記錄。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孝渣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不起訴是否有案底
醉駕不起訴不會有案底。不起訴一般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從而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一種決定。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需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只要被起訴,那么就會留案底。但是不會影響當事人的相關民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告消桐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襪坦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橋陵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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