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處理有什么期限(車禍的處理有什么期限要求)
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處返陸理期限: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事故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20 日。對拒絕或無力預付搶救醫療費用的,暫扣車輛不超過2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扣車期限的,經辦案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可延長1個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敗遲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并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察世李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處罰決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扣留一日折抵暫扣期限一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后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辦理。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期限
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門在勘查現場之日開始10天內會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期限為30日,必要時可延長15日。因檢驗、鑒定需要,暫扣肇事車輛,期限為20日,經上級批準可延長20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鬧敏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兄型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羨彎猜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車禍處理有沒有期限
解答車禍處理有期限。一般必須在十天出責任認定書,如果需要檢驗的,則不確定。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困亂唯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汪培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當事人。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陪臘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