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坶民法典(民法典各編順序)
為什么民法典歷經五次才最終編纂成功?
編纂民法典工程浩大,應穩妥推進。將散于各部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中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全面編訂纂修,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一方面要將不適應、不適宜的規定予以剔除,另一方面又要將新產生的、新出現且已成熟的民事法律規范加以吸收、固化,最終形成一部完整的有中國特色的、調整民事法律關系的集大成法典。
根據編纂民法典“兩步走”的思路,民法總則已經出臺,接下來就是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本次會議審議的有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等6編,共73章1034條。編纂好各分編是對民眾切身利益的法制保障。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的編纂有很多亮點,比如物權編強化了業主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權利,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屆滿自動續期;合同編里增加了住房繼承人優先承租權的制度,加大了保護弱勢當事人的制度;在婚姻家庭編增加了一個月離婚冷靜期等。
擴展資料
5年磨一劍,宣告中國邁入“民法典時代”。這是新中國歷史上首個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載著幾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億萬人民的夢想。開啟中國民事法律新時代。民法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
編纂民法典,是一個國家法律傳統和法治信仰的生動寫照,映射出一個民族的不懈奮進。偉大的時代,催生偉大的法典。編纂一部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內容完整并協調一致的民法典,離不開堅強的領導核心和科學的思想指引。
“自始至終,民法典編纂工作都是在黨中央的領導下進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負責人說,根據編纂民法典的指導思想,立法機關確立了“編纂式立法”這一重要理念。
1、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編訂纂修。
2、不是簡單的“麻袋裝土豆”,而要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針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新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新時代的人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初審引發熱議 工程浩大意義深遠

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主要內容
民法典相當于處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本百科全書,其中包含了各種各類的民事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的作用在其修改了關于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等等法律的部分法律條文,使其更符合當代中國的民情,使法官在判決時有法可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擴展資料: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參考資料:中共中央黨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民法典包括哪些法律?
民法典包括的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其中,人格權從民法總則脫離出來,獨立成為民法典中的一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后上述法律法規同時廢止。被同時廢止的九部法律的絕大多數內容及其實質精神,通過全面梳理后,整體性地融入到《民法典》各編條文中,那么民法典主要內容又包括哪7篇呢?
首先,除第一編總則外,在第二編《物權》編中,規定了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增設了居住權。在第三編《合同》編內容最多,幾乎占了《民法典》幾乎一半的內容,并且在典型合同中增加了《保理合同》《物業合同》《合伙合同》。在第四編《人格權》編中,對貶損他人名譽權做了詳細的規定,并對保護個人信息隱私嚴格保護。在第五編《婚姻家庭》編中,新增了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讓那些沖動離婚的人冷靜30天。在夫妻共同債務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定,如果一方借債沒有用于家庭的,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債。在第六編《繼承》編中,對法定繼承的代位繼承進行了規定,對遺囑不再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而是以最后的遺囑為準。在第七編《侵權責任》編中,對網絡侵權、共同侵權、產品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醫療損害責任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制定民法典的意義
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意義重大。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現場,一本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擺放在與會人員面前,提請會議審議。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與民法總則“合體”,成為過去一年來國家立法工作中耀眼的一道印記。
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編纂民法典這一重大立法任務,到 “兩步走”:第一步出臺民法總則,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民法典立法之路蹄疾步穩。
2019年,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的拆分審議密集進行。明確禁止高利放貸、進一步完善防止性騷擾有關規定、合理確定無效婚姻的情形、完善高空拋物墜物責任規則……努力傾聽人民心聲、聚焦社會熱點問題,積極回應社會訴求、滿足新時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讓立法的每一個環節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最大共識。
民法典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期間,13718位網民提出114574條意見。社會公眾普遍認為,編纂民法典,以法典化方式確認、鞏固和發展改革開放取得的法治成果,充分彰顯、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優勢。
隨著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的臨近,民法典草案即將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幾代人熱切期盼的中國民法典,即將迎來歷史性時刻。
首先表現在對人的自由、尊嚴和權利的確認和維護上。在民法典的立法結構設置上,始終圍繞“人”這個中心,被譽為“人法”。即以“人”而不是以“物”為中心,先規定人,再規定人的財產,最后才規定取得財產的方法。同時,在具體的民事法律規則中,處處著力保障人的權利、自由和平等。例如,《法國民法典》1134條規定,人們可以在不違反法律與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情況下,自由訂立契約,創建自己期望的各種民事關系。
其次,革命性地重塑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用“平等”替代了“等級”。《法國民法典》第8條規定,“所有法國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權利”。此處特別強調“所有法國人”,即意在廢除法國大革命之前普遍存在于社會生活中的各種不平等現象。如它明確規定了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待遇上的平等,禁止歧視非婚生子女。可以說,正是這些明確和具體的法律規則,擊破了固守千年的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制度,使《人權宣言》中的平等觀念變成了現實。
再次,確立所有權神圣、契約自由和過錯責任原則,奠定了近代私法體系的三大基本原則。《法國民法典》以法律的形式鞏固了資產階級的革命成果,用法律制度為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奠定了牢固根基。拿破侖曾在立法討論中闡明了所有權神圣不可侵犯的重要地位,他說:“我擁有許多的軍隊,但我不能侵占一塊土地,因為侵犯一個人的所有權,就是侵害所有人的權利。”正是《法國民法典》對人人可平等擁有受法律保護的所有權的規定,最大程度地激發了法國民眾創造財富的熱情。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離不開繁榮的市場交易,而《法國民法典》確立的契約自由原則恰以國家強制力保護了人們在自由合意基礎上訂立的契約,明確給予它相當于法律的效力,從而表明了國家像保護私有財產一樣保護私人契約的制度選擇。19世紀法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突飛猛進證明,私法三原則統領下的《法國民法典》確乎起到了為初興的資本主義保駕護航的歷史作用。
《法國民法典》的第四個進步意義在于祛除壁壘,統一了法國的資本主義市場交易規則。《法國民法典》制定之前,法國南部、北部地區分受羅馬法和習慣法的影響,存在因經濟社會規則不一致甚至相互沖突而引起的各種矛盾。對此,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曾形象地諷刺道,在法國旅行需要經常更換法律,就像經常更換馬匹一樣。《法國民法典》的施行結束了這種規則割據、沖突的局面,實現了法國境內經濟社會生活基本準則的統一。此舉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了交易,促進了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
民法典編纂為什么要分“兩步走”
兩步走這個規劃,確保了民法總則從最初提出議案、編寫草案、修正草案到最終頒布,基本上沒有受到太多的干擾,并最終順利地得以通過。
這個方案的確立,是在中國問題意識下用中國方式分析中國結論的產物,不是簡單地比照外國或者境外地區的立法例,把我國立法套入外國立法的既有框架之中。
同時,面對一些近似于政治口號式的大話宣教,我們也是冷靜分析,雖然從中吸取了一些積極因素,但是也不隨風起舞。這個規劃看到了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發展中的長處和缺陷,準確地抓住了當前編纂民法典的切入點,先編制民法總則,然后再整合其他民法單行法律為民法典。
它既符合法理也符合我國民事法律發展的實際情況,獲得了普遍的認同,保障了立法的成功。
民法是國計民生的基本法律,因此編纂民法典是完善國家法制建設的基本工程,也是民法學界幾代人的熱切期盼。除少數人提出中國現在沒有能力、沒有必要編纂民法典的極端觀點之外,絕大多數人都認為黨中央作出編纂民法典的決定是正確的,現在中國應該編纂民法典。
但是就我國立法機關如何編制民法典的規劃,我國法學界提出了不同的方案。除上述“兩步走”的方案之外,法學界還提出了“一步走”,即一次性推出整體民法典的方案和“三步走”的方案,即上述兩步走方案中插入編制人格權法的方案。
“一步走”的方案認為,民法典的內部體系是高度協調的,分步走無法保障民法典內部的體系協調。這種觀點的出發點雖然是好的,但是它把民法典編纂工作簡單化了。
世界各國編纂民法典絕大多數都是分步進行的,著名的法國民法典在編纂過程中就曾經被分割為三十多個部分,逐一單獨制定出來,然后再整合在一起。因為民法典編纂工作量非常大,分步進行更容易集中精力,保證立法質量。
編纂民法典必須從我國現有民事法律發展的實際出發。應該注意到的是,改革開放后,尤其是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后我國民事法律發展到今天的現實,就是形成了以民法通則為核心,結合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繼承法等單行法而形成的民法群體。
當然,我國立法機關還制定了很多民法特別法。這個立法群體之中,民法通則制定于計劃經濟體制時代,其內容有些已過時,故陸續被其他法律替代。但是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這幾部重要法律制定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時代,其內容雖然也有不足,但是它們的缺陷不像民法通則那樣嚴重。
民法通則修正為民法總則,基本的工作是重新制定,而其他的法律都是部分修訂。“兩步走”的方案,是根據這種實際情況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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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步走”的思路:
第一步,編纂民法典總則編,即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
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于2018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階段審議后,爭取于2020年將民法典各分編一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按照進度服從質量的要求,具體工作安排可作必要調整。
其中,民法總則草案分為11章,包括基本原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附則,共210條。
參考資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如何理解民法典編纂的“兩步走”
參考資料:大眾網-民法典編纂“兩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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