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交通事故有人傷的怎么處理的詞條
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發生后。有人員受傷或者是死亡的。要立即報警。同時撥打120電話。還要給自己的車輛保險公司打電話。等待交警勘察現場。劃分責任。同時要積極協助120救助傷員。事故現場最好不要動。就是車輛不要移動。傷員要及時救助。等交警勘察,現場后。確定可以移動車輛再把車輛移動到一邊。
具體的處理就是。扣押車輛。事故雙方的車輛都會被扣押,然后。對車輛做技術鑒定。最后根據技術鑒定的結果,以及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來劃分責任。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責任,明確,以后雙方那就是按照責任劃分的比例。來共同承擔賠償。如果車輛有保險的那你就交給你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賠償。
交通事故有人傷的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有人受傷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經責任認定后,責任方應當賠償受害方的人身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有人傷的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有人傷的怎么處理?一、報案事故發生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盡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為如果用事故車將傷者送往醫院,將造成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二、現場處理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并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一般情況下,交警處理的事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無需再到現場查勘。三、責任認定交警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作出責任判斷,并向當事各方送達《責任認定書》;如當事各方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在收到《責任認定書》十五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四、傷者治療1、傷情診斷醫生對傷者進行檢查,出具《病歷》和《診斷證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療的決定。2、住院治療醫生對傷者進行治療。3、出院手續主治醫生認為傷者無需再住院治療的,傷者應辦理出院手續開具《出院證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項,休養時間,護理時間及護理人數。主治醫生認為傷者無需再住院治療的,傷者拒不辦理出院手續,賠償義務人應通知交警部門,從主治醫生證明傷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費用賠償義務人可以不負責賠償,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如傷者出院之后需繼續治療的,醫生出具《繼續治療費用預估證明》,合理的費用保險公司可以賠付。4、傷殘評定傷者治療結束后,可以到相關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如達到傷殘等級,應取得《傷殘等級證明》5、醫療擔保和預付費用當肇事各方無法承擔醫療費用時,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預付醫療費用,憑醫生出具的《醫療費用預估證明》和已交費用清單可以獲得不超過所需費用50%的預付款。6、醫療核損保險公司在傷者治療期間,會派醫療核損人員到醫院及交警大隊了解傷者的受傷情況和治療情況,對治療費用進行預估和監督。五、車輛定損修理1、將車輛送抵定損中心并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時定損;2、修理廠修車;3、車主提車。六、交通事故賠償調解1、傷者治療結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隊申請辦理賠償調解手續,也可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及交警大隊都會根據事故各方提供的證明材料依據相關賠償標準和法規條款進行賠償調解,當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涉及到保險賠償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可提請保險公司作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廈門島內法院只允許保險公司作第三人、島外可以作被告)。七、提交單證進行索賠付清相關費用,收集索賠資料交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八、損失理算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后進行理算,以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九、賠付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會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后的金額,向車主指定帳戶劃撥賠款。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是應該選擇報案的,報案之后關于此次交通事故的整個處理流程都是由交管部門協助雙方當事人來完成的。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不能教條化的去理解,如果受害者是重傷,報案之后,交管部門取得了相關的證據之后,就有可能刑事拘留肇事者,受害者可以在后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人傷怎么處理
事故發生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盡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為如果用事故車將傷者送往醫院,將造成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如果出現交通事故人員受傷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處理辦法:1、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保存證據、搶救傷員;2,向交通警察報警;3、在確保區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轉移到不影響交通的位置上并樹立危險標志;4、撤離現場,等待交通警察來處理后續事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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